浙江在线6月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郑亚丽 通讯员 杨贡江 邵甜) 6月1日,《2020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浙江省水、大气环境质量全面“发力”,位列长三角地区第一。
“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优。”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方敏介绍,2020年全省生态系统格局总体稳定,执法监管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环境安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的积极变化。
这种变化体现在两个数据上:一个是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连续9年持续上升,一个是环境信访数量连续4年下降。升降之间,是群众对生活环境改善的直观感受和认可。
空气质量明显提升。11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率为93.3%;PM2.5年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9.4%。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继续领跑长三角区域,全省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首次实现全达标。
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94.6%,全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7.9%,全省92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一、二类海水面积占比43.4%,比上年上升11.4个百分点,优良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生态环境不光靠治,还要注重管。”方敏表示,去年,浙江率先出台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出台《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重奖举报最高金额达50万元,已发出单笔最高奖金30万元,有效激发全社会共同发现、查办环境问题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环境秩序良好的局面。
“十四五”时期,浙江将把降碳作为推动绿色发展的主阵地,用最低的碳排放来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绿色转型。环境治理也将转向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生态系统更加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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