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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梅花”过后宁波巨灾险报损达4000万元 首批赔款已经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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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9/20
13:40:06
2022-09-20 13:40:06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李华 通讯员 林凌

  9月18日,“梅花”台风巨灾保险首批赔款在3天公示期结束后陆续支付,首批赔款11.7万元,涉及199户受灾居民。

  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除余姚、海曙和奉化外,其他区域均已完成巨灾险查勘工作。奉化、余姚、海曙预计月底前能够完成所有巨灾理赔工作。

  据统计,截至9月19日9时,宁波保险业接理赔报案19560件,报损金额62647.09万元。其中,巨灾报案户数70493户,巨灾保险报损4009.62万元;农业保险2012件,报损8416.54万元;农房保险123件,报损76.47万元;车险12550件,报损14628.71万元;企财险1766件,报损28844.62万元;家财险2710件,报损1472.57万元;工程险244件,报损4820.08万元;其他险种154件,报损378.48万元。报案整体查勘率99.58%。

  2013年10月,台风“菲特”侵袭宁波,给宁波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30亿元。痛定思痛,宁波探索建立了公共巨灾保险制度。自2014年底起,宁波市财政每年出资向保险公司购买巨灾保险,为全市城乡居民及外来人口提供因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和群体性踩踏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提供补偿,成为全国首个财产和人身伤亡相结合的公共巨灾保险制度。按照巨灾险的救助赔付标准,因巨灾发生人员伤亡的每人最高可获得20万元的抚恤赔偿,台风洪涝导致居民房屋进水超过20厘米,房屋倒塌一间以上或屋顶被掀1/4以上,即可办理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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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梅花;台风责任编辑: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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