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印发《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就结合浙江实际,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在我省落地生根提出明确要求。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要从立足党和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部署、打造精神文明高地的坚强支撑、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有效途径、建设清廉浙江的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题中之义来深刻认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通知》指出,在家庭家教家风三块主干内容基础上,要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突出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现状与对策研究,突出重点群体的家风建设,突出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发挥。同时,各地各单位还要注重对我省原有“浙江好家风”等工作品牌的继承和创新。结合我省实际,《通知》提出全面深化我省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七项重点任务,分别是建设文明家庭、实施科学家教、弘扬优良家风、抓好重点群体家风建设、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强化数字化支撑以及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广泛组织学习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等多元形式,运用生活化场景、日常化活动、具象化载体,讲好感人家庭故事、传播科学家教理念、弘扬优良家风家训,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人心。要强化多方联动和制度化保障,数字化提升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作整体智治水平同时,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建设文明家庭、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等系列活动,积极培育更多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浙江家庭文明建设品牌,让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成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闪亮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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