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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这两家APP刷单公司被告侵权索赔100万
这很有可能是“数据作弊领域首例民事案件”由此揭开APP刷单广泛作弊的黑灰地带
2016年10月15日 08:31:23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肖菁

  浙江在线10月15日讯 (钱江晚报首席记者 肖菁 实习生 温雨昕 通讯员 西法)昨天在杭州西湖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一家专业做数据采集和分析的平台,告了两家替APP刷单的公司,打的是侵权之诉,意思是被告的刷单严重影响了原告数据平台的准确性,破坏了它的正常经营,属于严重侵权,要求赔偿100万。

  官司庭辩激烈,由此也揭开了随着大数据时代来临,在阴暗处广泛滋生的数据作弊黑幕。有法律界人士说,这很有可能是“数据作弊领域首例民事案件”。

  通过给APP刷单

  虚构其用户量和活跃度

  原告是友盟同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盟”),被告是杭州的两家公司,“杭州维奇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快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对于刷单行为,大家是没有异议的。

  友盟公司做的正是大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在业界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举个例子,比如说有风投想投资某APP,那么这款APP到底在市场上受欢迎程度如何,由APP自己提供的数据怕有美饰嫌疑,风投就往往求助于第三方数据平台,将该平台采集到的数据用作决策的重要依据。

  而被告公司做的不好的事情,就是和APP开发商达成默契,通过技术手段,将APP的下载量、粉丝活跃度等“做”上去。

  这就使得友盟在采集数据的时候,采集到的部分数据就是作弊过的数据。

  算不算侵权,侵犯了谁的权利

  庭辩激烈

  昨天庭辩激烈,焦点集中在到底算不算侵权,侵犯了谁的权利。

  被告方承认确实有刷单行为,这个行为也确实是不对的。但是,这是针对大数据的一个影响,而不是直接针对原告的,应该就此赔偿原告吗?

  被告方律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的吕妍说,友盟在大数据时代好比是数据的搬运工,现在数据被污染了,那么受侵害的一方面是同质化的APP,也就是同行竞争者,这边的假数据使得这个APP在同行中脱颖而出;另一方面是欲投放广告的广告商、投资者,他们会依据错误的数据做出错误的决策。至于数据平台则不算直接受侵害的对象。

  原告方律师吴旭华说,正是因为被告公司的这些行为,使得友盟采集到的部分数据失真,进而使得公众对友盟平台的公信力有所质疑,损害了友盟的正常经营,这就构成了侵权。

  APP刷单很频繁,为什么这两家公司被告上法庭。原告方面说,这两家公司在APP刷单领域业务量是做得算大的,百度搜索就能发现,这两家公司还在淘宝上开店,主推的业务就是“针对‘友盟+’平台数据产品和服务开展虚假数据刷量”,刷新增、留存、活跃服务等等。这些正好被友盟在此次官司中用作证据。

  对于友盟公司起诉要求赔偿100万元的损失,两被告认为,他们提供的刷量服务,是公司服务项目之一,收益也不多。友盟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其经营损失达100万元,或者两被告因为刷量收益有这么多。

  案件没有当庭判决。值得引起重视的是大数据时代的数据污染、行业乱象。网店刷单、APP刷单、刷粉丝量等等,这些虚假繁荣在数据引领资本的时代,严重破坏了金融秩序。

  大数据时代,数据已经成了源头资源,目前泛滥的刷单黑灰产业造成的是数据源头污染,影响的不仅仅是商家间的公平竞争,或者个别风投公司资金的投放,而是危害到整个大数据产业。

标签: 被告;原告;侵权;数据平台;作弊;APP刷;赔偿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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