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嘉兴 正文
平湖开展基层作风巡察
敲响警钟村账都得查
2016年10月15日 08:01:42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肖未

  浙江在线10月15日讯(浙江日报见习记者 肖未 通讯员 任迎春 平季轩) 近日,平湖市及时纠正了一些损害农村基层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30多名农村基层干部被镇(街道)纪委提醒谈话,5名村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这一成效主要得益于该市开展的农村基层作风巡察。

  今年,该市林埭镇有7亩土地,几年前,这块地每年的租金才1100多元。如今,租金涨了30多倍。去年,群众举报称林埭镇华丰村有块地被村干部低价“卖”了。镇纪委调查后发现,干部李某某在2001年担任该村党组织书记兼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时,将一块7亩非农土地“以征代租”供其亲戚长期使用,仅支付租金6万余元,使用期限长达50年。

  镇纪委迅速组建调查小组,翻阅村财务历年档案,调取土地权证情况,多头并进取证。最终,李某某承认违纪事实,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其亲戚也按规定与村里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也调整到了每年4万多元。

  巡察整改有实效,有效规范了村级集体资产的租赁。今年上半年,林埭镇15个村级项目公开招租,租金收益增长30.5%。

  “要时时给村干部念‘紧箍咒’,给他们敲警钟。”平湖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说,该市加大了对农村基层的巡察力度。在巡察现场,镇(街道)纪委与审计组“巡审联动”,围绕一件事、一个人、一项工程、一笔专项经费,细细巡察,有的翻阅账目、档案逾万份。在广陈镇三兴村,巡察组在审计村财务时发现,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开工程款发票,套取村集体资金9000余元,用于支付村干部的超标准体检费。最终,三兴村党总支书记沈某某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袁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标签: 村干部;农村基层;租金;纪委;平湖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 金晨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