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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法院发出悬赏令 找到一个“老赖” 就奖2000元
2017年10月11日 15:00:23 来源: 甬派客户端 记者 沈之蓥 通讯员 火华

  今天中午11点,镇海法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悬赏公告”,标题也很吸引眼球——《法院重赏邀你一起找“老赖”》!

  记者注意到,此次被执行悬赏的“老赖”共有2个——

  一个是盛某,57岁,住北仑小港,欠了50万元及其利息,涉民间借贷。

  悬赏期限:2017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17日。

  另一个是扬州恒隆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是罗某,该公司与镇海一模具公司涉买卖合同纠纷,欠款11.2万余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2017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16日。

  法院公布的信息显示,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下落并被法院找到的,奖人民币2000元;

  如据此有执行标的到位的,按到位执行标的额的2%比例另行奖励;

  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额的5%比例奖励。

  法院同时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会严格保密。

  记者注意到,两份公告,都是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悬赏执行,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这是我们第一次通过网络发布悬赏找老赖。”镇海法院工作人员说,生活中,很多债权人不知道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悬赏”的方式来追讨。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

  “法院以往抓老赖,更多依靠法院自身力量以及债权人举报。现在通过网络发动网民一起参与追讨,覆盖面更广。”

  工作人员说,因为是首次尝试,至于效果如何,还有待验证。

  想拿奖金,这个举报电话请记牢:0574-86377569,杨法官

标签: 执行;悬赏期限;悬赏;法院;镇海;债权人;重赏 责任编辑: 蒋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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