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盘踞多年,涉案者众,背后有没有“保护伞”?去年,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胡某某等1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将“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注重法律监督和社会治理并重,发现并移送当地公安局相关人员渎职线索6条,被评为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而这,恰恰也是宁波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缩影,释放出“坚持打,不停步”的强烈信号。
去年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开局之年。如何把常态化的要求落到实处?过去一年间,宁波市按照“决心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要求,保留办事机构和工作专班,出台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将常态化扫黑除恶纳入平安考核内容,努力将源头治理作为治本之策,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落细落实。
打早打小,需要建立起一整套常态化的线索排查分析机制。去年以来,宁波市建立健全常态化线索排查和分析机制,开发具备智能检索、态势分析、模型构建、专题研判等功能于一体的扫黑除恶线索挖掘系统——“猎隐”系统,有效提高主动发现黑恶违法犯罪线索能力。顺藤摸瓜、多措并举、高压严打、积案清零,先后组织开展3次“钱潮”“三江潮”系列集中统一收网行动,打掉各类团伙32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65名;同时综合运用挂牌督办、提级侦办、异地用警等措施,提升大要案攻坚能力,成功打掉多个重大黑恶团伙。
深挖彻查,需要完善一套纪法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宁波市按照“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等工作要求,坚持“双专班”办案模式,做到扫黑除恶与惩腐“破伞”同步推进。市纪委监委紧盯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加强与市扫黑办、市公安局对接协作,严格落实领导联点包案、提级管辖和指定管辖、定期报告、同步介入、查否报告等五项制度,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一周一会商”“一月一回头”工作机制,循线深挖,一查到底。
源头防范,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去年以来,宁波市围绕“打、防、管、建”四项任务,深入开展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工作,不断巩固拓展“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经验成果,重点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非法采矿、违法使用土地、交通建设工程非法转分包、船舶和港口污染、交通运输运营安全隐患、恶意竞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强揽工程等突出问题“开刀”。
据统计,截至去年12月底,宁波市累计打掉黑恶团伙60余个,抓获各类团伙成员700余人,扣押涉案资产1.9亿元。与此同时,全市治安形势持续向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政治生态有效净化、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经第三方电话测评,宁波市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到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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