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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一些交了订金的购房者弃购住房
对“架空”惠民政策者 有何“硬招”加以惩戒?
2018年01月10日 09:01:37 来源: 绍兴晚报 记者 陈乙炳

  越城区“锦樾华府”楼盘的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媒体8日、9日的连续报道引发了广泛关注。记者昨天了解到,经有关方面沟通,已有部分购房者放弃购买该楼盘的房子。

  已有购房者放弃购房

  市民沈先生原先看中了“锦樾华府”的一套房子,被告知不接受公积金贷款后,他还是和很多购房者一样支付了订金,并在购房协议上注明付款方式为“商业贷款”。“事后我了解过,绍兴大部分楼盘是接受公积金贷款的,为什么这家公司就不行?一开始(这家公司)也没有向我们说明。”他说,买房前他就打算用公积金贷款付款,因为这样可以大大减轻买房负担。

  1月8日是这个楼盘的网签日。沈先生和另一名购房者一起来到了越城区住建局,经该局有关人士努力,“锦樾华府”开发商同意两位购房者放弃选中的房子,并退还之前交付的订金。“其他人有没有放弃,我不清楚。”沈先生表示,既然住建部等部门一再重申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那就是开发商违规在先,购房者提出退房,是合理诉求。

  对拒绝“公贷”者需“硬招”整治

  晚报的连续报道经网络转发后在社会上引发更多关注。不少网友认为,开发商这样做,剥夺的是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权益。“如果开发商直接拒绝公积金贷款,无疑是对住房刚需客户说‘不’,给这些市民正常的住房需求制造障碍。这不仅是违反法律政策的行为,还是涉及民生的大事。”有网友称,不能用来贷款的公积金无异于“水中月”,只看得到一串数字,却不能用来改善居住环境,公积金政策也就丧失了原本的意义。

  “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间长不应成为拒绝贷款的理由,回笼资金归根结底是开发商内部经营管理问题。不能因为有内部规定、‘自身困难’而去抵制、架空公积金政策。公积金政策应该是刚性的、严肃的,不能房子难卖的时候就敞开怀抱、积极执行,房子走俏的时候就换了一副嘴脸,束之高阁,置之不顾。”业内人士建议,参照多地已出台的不准拒绝公积金贷款规定,绍兴也应让这方面的政策尽快落地,引导开发商平等对待购房者,让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惠及刚需群体。

  根据现有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在绍兴需要楼盘土建结顶后才发放公积金贷款。对此,绍兴文理学院教授田润刚建议,不妨学学湖南的新做法:对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合作项目,可不待楼盘封顶即发放贷款。“此举有利于提高开发商资金运行效率,同时为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提供便利。”他说。

  另有一些业内人士则建议,价格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推进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购房者利益。

  

标签: 公积金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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