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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48个停车位到底算谁的?
2019年05月09日 09:22:57 来源: 台州晚报 王超

  昨天上午,在椒江区紫薇花园小区北门,小区业主们和小区所在土地出让方,椒江麻车村的村民们,因为地上48个停车位的归属问题闹成了一团,麻车村村民更是将业主们设置的停车收费桩推到在地,这些停车位到底算谁的,双方各执一词。

  麻车村:白纸黑字车位属于村集体

  下午3点多,记者赶到紫薇花园小区北门的时候,看到北门西面地面停车场入口处,几个收费桩被推翻在地上,一群村民正围在附近议论纷纷。

  说起停车位的归属,该小区土地出让方,椒江区麻车村村委会主任李永顺觉得,小区业主们太过霸道,强行霸占村集体所有的停车位,侵占村集体财产,这是所有村民所不能接受的。

  “这批地上的48个车位所有权,肯定是我们的,我们是有证据的,”李永顺说,说起这批停车位,不得不提到十多年前麻车村的这块土地出让,“当时出让协议上就明确,我们村里拥有小区36个地下停车位,以及13号楼、14号楼的门面房。”

  “后来,小区的承建方台州绿城能源公司提出,为了方便全封闭式小区管理,提议用13号楼、14号楼前的48个地上停车位,置换地下的36个停车位,并且补偿252万元。”李永顺说,在2010年,麻车村、当时的台州经济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台州绿城能源公司一起开了一个会议协商确定这个事情。

  随后,李永顺从车里拿出了当时的会议纪要文件,从该文件内容来看,情况确实如其所说。因此,当紫薇花园业委会要将这48个车位圈进小区停车收费范围的时候,麻车村村民反映非常激烈。

  “我们是在维护村里的集体资产,如果车位被他们圈走而且进行收费,村里的店面也就不好租了,这我们无法接受。”李永顺说,他们已经多次向业委会反映情况,并且张贴告示,对方均不予理解,并且继续收费岗亭的设置,村民们气不过,于是将设备推翻。

  业委会: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随后,记者在紫薇花园小区北门大厅里,见到了该小区业委会主任周先生,对于麻车村村民阻挠停车桩安装并且推翻设备的问题,他也非常气愤,认为村民的行为是破坏小区公共财物,扰乱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据了解,在小区北面的东海大道拓宽之前,路边是有公共停车位,拓宽后该路段的停车位紧张,为了规范小区北门的停车位,业委会准备将地面停车位全部圈进来,实行停车收费管理。

  “按照物权法和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小区北门地面停车位属于小区红线范围内,应该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我们有权对其进行处置。”周先生说,在小区停车桩等设备采购前,物业已经和麻车村进行沟通。

  “此外,我们也认为村里的土地已经出售给房产开发公司,不能再以此为借口,侵占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区域。”周先生说,目前,小区业委会已经向街道办事处和台州高新区管委会等部门反映情况。

  至于麻车村拿出的2010年的会议纪要,周先生认为这没有法律效益,同时他也认为开发商台州绿城能源公司无权在签订土地出让协议后,再次和土地出让方签订其他补充协议。

  “目前,我们已经就这个会议纪要的合法性,向法院提起诉讼,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周先生说,“到时候如果法院判决车位属于麻车村,那停车场这段时间的收益,我们会按车位数量比例给麻车村,但停车场建设必须完成。”

  律师: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根据麻车村和业委会双方的意见,最终的问题的指向就是2010年召开的这次协调专题会议。昨天下午,记者也联系了当时代表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参与这次会议,现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李文清,了解当时的情况。

  “当时,这个会议的召开,是因为房产开发公司台州绿城能源公司为了方便小区封闭式管理,而麻车村也觉得地下车位出租比较麻烦,不如将36个地下停车位换到地上,和门面一起方便管理。”李文清说,双方提出来后,当时的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作为第三方见证人,一起组织了这次会议。

  “麻车村拥有地下停车位,也是因为村留地出让的正当获得,当时双方都非常满意的一次会议的结果,没想到现在会这样。”李文清说,会议召开的时候,紫薇花园小区还没有开盘出售,更别提业委会了。

  随后,记者也咨询了台州法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梅法进,他认为这起纠纷的主要矛盾点,在于2010年麻车村和台州绿城能源公司签订的地下停车位换地上停车位的时候,房产公司有没有处分这些停车位的权利。

  “如果在房子开盘出售之前签订的协议,那时候开发商拥有该块使用权,置换车位应该在其权利范围内的,业主那时候还不享有小区的任何权利,不过,既然小区业主已经起诉房产公司,那我相信法院最终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梅法进说。

标签: 停车位;车位;业主 责任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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