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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警方悬赏通缉,犯罪嫌疑人纷纷归案
2019年04月26日 06:11:31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记者 陈佳妮 记者 钱祎

  浙江在线4月26日讯(浙江法制报记者 陈佳妮 记者 钱祎) 4月16日省公安厅公开悬赏通缉100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在逃人员以来,截至25日,被通缉人员中已有9人投案自首,13人被抓获,警方已兑现举报奖励1.4万元。

  省公安厅悬赏通缉令发出的当天晚上9时,衢州市柯城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队员张萍在巡逻时,发现了一辆形迹可疑的奔驰车,当即靠近盘查,张萍一眼就认出车上坐着的一名年轻人是通缉令上的“66号”——1993年出生的犯罪嫌疑人吴某伟。不只是衢州,各地警方均有斩获:“4号”——悬赏3万元的犯罪嫌疑人武某恒,在云南落网;“78号”——悬赏5000元的犯罪嫌疑人翁某玲,在温州被抓获……

  4月以来,我省各地公安机关重拳出击,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通过发布悬赏通缉令、公开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公安机关的悬赏通缉令不仅在小区布告栏里可以看到,在微信朋友圈中也被广泛传播。近日,宁波市奉化区陈先生在微信上看到奉化警方发布的悬赏通缉令,上面有自己一个朋友的名字。陈先生见到这个朋友后,立即做起了对方的思想工作,最终成功劝说他投案自首。

  “我关注了‘海宁公安’和‘嘉兴公安’两个微信公众号,看到都在发扫黑除恶的文章,还有通缉令,心里怕得要死。”被通缉对象苏某最近来到海宁市公安局海昌派出所投案自首。此前,苏某的“老大”被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维持原判,这成为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各地发出悬赏通缉后,战果也在不断扩大——

  4月1日,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向社会公开缉捕5名涉黑涉恶在逃人员。当天,“5号”王某一见自己被通缉,便急急赶到江南分局自首;4月9日,隐姓埋名连过年都没回家的“4号”司某,在朋友陪同下,驱车4个小时从湖州赶到金华投案自首。

  浙江警方再次呼吁,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有关线索,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敦促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协助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按照《浙江省黑恶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并严格予以保密。

  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督导进驻期间(4月1日—4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5890085,专门邮政信箱:杭州市A0706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主要受理浙江省涉黑涉恶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导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标签: 投案自首;通缉令;警方;督导 责任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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