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丽水缙云,许多人的第一印象是诗意山水、美似仙境。像在缙云境内的仙都景区,就有一条由废弃岩宕串成的路线,峰岩奇绝,引人入胜。
什么是岩宕?说白了,就是人工采石而留下的废弃采石场,经过长年累月的风吹日晒,形成了宛如天成的景观。
那么,岩宕又有什么可看可玩的?这些“被遗忘的角落”是怎么变成“别有洞天”的文化场所的?
一
岩宕看似鬼斧神工,实际是出自缙云百姓之手。
缙云素有“石城”之称,和石头有着割舍不开的联系。自古以来,开山采石就是缙云老百姓“挣饭吃”的手段,在宋代还产生了“宋代石椁”的产业。20世纪90年代前,缙云的条石开采进入鼎盛时期,开采的条石不仅销往浙江省内,还多次出口海外,一度成为缙云百姓赖以生存的行当。
经验丰富的采石工深谙各种采石之道,在不同的地貌、山体、岩层,按照石头的肌理、形状、大小,用不同的方式开采,于是就形成了现在所看到的壁立千仞、一柱擎天、石门斗拱、一线观天等各种形态。其中,数仙都和壶镇的岩宕群最为壮观神奇。
图片
但以破坏山体换取经济效益的路子显然走不长。90年代末,缙云果断叫停了对生态造成巨大破坏的采石业。就这样,3000多个岩宕“沉睡”了。
2021年,缙云县对千百年来废弃的采石场进行再开发,生态活化利用石宕资源,在国家5A级旅游景区缙云仙都景区内,9处活态岩宕“上线”,3处对外开放成为网红打卡地。
历史的味道,最为绵长。岩壁上刀刻斧凿的痕迹,诉说着一代代缙云人辛勤的劳作。
活态岩宕能“红”,绝非偶然。仔细回味,它不仅拥有“抓眼球”的美貌、“大片式”的文韵、“聚人心”的凝重,背后还蕴含着一体推进大生态、大文化、大宣传的现实基点和实践逻辑。
二
爱此一拳石,玲珑出自然。行走在活态岩宕的廊道上,一呼一吸之间感受到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契。
这给当地提供了一个思路——
古来为人所称道的好山好水不仅在于风光秀丽,也在于总不乏名篇佳句,而活态岩宕正是能让人在繁忙之余略作小憩,静下心来品读文化、欣赏艺术的一个好去处。
经过专家一段时间的勘探,他们发现岩宕综合开发优势较大:缙云有十里旧矿、百千洞穴,而且与仙都景区相连,拥有游客直通便利。
于是,在仙都景区不远处,9个岩宕串联起一条“12时辰游千年石窟”的路线。岩宕组团活化利用选取目前的存量空间,不仅改善修复生态环境,并通过微改造的方式,开发独特的石窟板块,作为仙都景区配套设施,成为村民和游客共享的新型乡村公共空间。
8号岩宕被改造为一个露天书屋,岩壁上原有的台阶和平台,形成了一条“之”字形的小径。采石平台被改造为一个个阅读空间,摆上书架、书桌,成为公共书房。缙云的岩宕,有着独特的暖黄色,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温暖又安静。
9号岩宕原本是一个鱼塘,顶部有一个“大天窗”,坡面如同被利刃切割过。雨天,雨水滴落下来,会产生悠长的回响。利用这种独特的声学条件,可以作为人文讲堂或者演出剧场,提供给当地传统婺剧等演出使用。
不久前,仙都岩宕萨克斯风专场音乐会就在这里举行,身处这不插电的“天然音吧”,乐声山鸣谷应,听起来更加绵长悠扬。
10号岩宕最宽广,被改造成一个户外展厅。在三米高的观景台上,可以直视岩宕中央,伴随着一声声敲击声,采石匠在一凿一锤中“开山采石”,演绎一幕幕采石画面。
生态也是生产力,只要找到“金钥匙”,就能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很显然,不光是令人大饱眼福的视觉体验,还能让人回味绵长的精神享受同样也是这把“金钥匙”上的一道重要纹路。
如今,丽水已有一座座曾让生态“失色”的矿区,正逐渐在人文的熏染下成为一个个奇妙的洞天世界。
三
酒香也怕巷子深。如果说缙云岩宕是一块璞玉,那么紧跟前沿的宣传工作就是替它剥开石壳、将琳琅玉质呈现于世人眼前的推手。
缙云岩宕从“活起来”再到“火起来”,得益于一大批国内主流媒体的持续关注。今年以来,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频频关注丽水,缙云石宕被播送到大江南北。浙江日报、浙江卫视等省级媒体不断把视角聚焦到缙云岩宕,向一批批浙江群众讲述岩宕华丽转身的精彩故事。
岩宕作为缙云人代代相传的集体记忆,承载了深厚的地方情感。当地人自发举办各类文化娱乐活动,尤其是年轻一代的村民通过新媒体方式上传各网络平台,也在助推活态岩宕成为知名景点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春天,著名文化机构德国Aedes建筑论坛以“化身洞天舞台:从经济开发到生态再利用”为主题,专场举办了关于缙云废弃采石场的生态修复及活化再利用主题展览。展览通过大型装置以舞台布景的方式呈现,把缙云岩宕全面立体地展现在世界面前,引起国际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广泛讨论。
活态岩宕能在当今竞争激烈的传播领域中赢得一席之地,在于地方政府的引领示范和当地村民的积极响应,相关宣传的全程同步跟进也功不可没。这告诉我们,再好的戏,也要宣传来“搭台”,如此才能以最佳视角、最快捷的方式呈现给千家万户。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