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文字游戏”?看了这篇报道,也许你会有深刻理解。
城西某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在销售二手房时,信誓旦旦地告诉颜先生:45个工作日内肯定可以办妥三证。颜先生当时正好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一听说办三证这么快,很快就与他们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
签合同当天(去年12月15日),房东把三证都交到了中介公司,颜先生验过之后,当场付清了所有的手续费,包括9080元的中介费。颜先生喜滋滋地想,签订合同45个工作日后,就可以顺顺当当拿到三证了。哪晓得,眼下半年都快过去了,三证拿不到不说,中介公司还在违约金的赔偿问题上玩起了“文字游戏”。
颜先生:至少要赔一万五
从颜先生出具的合同来看,其中的一项条款是“受托方(中介公司)承诺:在甲(房东)、乙(颜先生)双方产权登记受理之日及代收费用齐全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为甲乙双方办妥产权过户手续,并完成土地权属变更,需要按揭的办好银行贷款。”
据颜先生回忆,他当初觉得合同上的“受理之日”这个名词很陌生,就问中介公司:“受理之日”到底是什么意思?工作人员含糊其辞,只说不会有问题。颜先生听后也就放心了,他对这一条款的理解是:“45个工作日内是从中介公司受理了房东的三证、他付清了手续费之日算起”,也就是签合同当天。按照颜先生的计算,房产公司在今年2月18日左右就应拿出三证了。
如今,三证一直没有办出。颜先生说,根据合同“每逾期一日向甲乙双方退还2%中介费”的约定,中介公司每违约一天就得支付181.6元。假设中介公司能在5月15日拿出三证,也已逾期80多天,少说也得赔付1.5万多元,大大超过了9080元的中介费。
中介公司:最多只赔两千七
中介公司的负责人却不认同颜先生的计算方法。在她看来,公司只要赔2700余元的违约金即可。
原来,这位负责人计算“违约时间”的起点和终点都与颜先生的大不相同。她说,在办理三证前,中介公司还得替颜先生办理贷款,只有等贷款下来将所有资料交到产权证办理部门后才能办理三证。因此,“45个工作日内”的起点是指交齐资料的这一天,时间是1月20日。顺延45个工作日,房产公司应该在3月底为颜先生办出三证。事实是4月15日左右才办出,逾期15天,应赔付2724元违约金。但颜先生说,他确实看过房产公司做出的产权证,但证上的内容和他当初的要求有明显出入,因此拒绝接收。
“45个工作日内的起点到底应该是哪一天?”颜先生觉得中介公司在合同上玩“文字游戏”,存在欺诈嫌疑。经西湖区工商分局松木场工商所反复调解,中介公司承认了失误的事实,并承诺会尽快办出符合颜先生要求的三证。但在违约金赔付上,中介公司和颜先生仍存在分歧,工商调解未果,颜先生准备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消费提醒
不要放过“陌生名词”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叶水荣律师认为,合同条款当中作为“45个工作日内”的起点——“双方产权登记受理之日”与“代收费用齐全之日”是两个不同的时间概念,中介公司与之相提并论,确实有“文字游戏”的成分。
在这一条款中,“45个工作日内”的起点也可有两种解释,颜先生和中介公司负责人的说法都有道理。由于中介公司是提供格式合同文本的一方,当合同存在争议时,应该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即更倾向于支持颜先生的说法。至于违约时间的终点,如果房产公司提供的三证不符合双方事先约定的要求,“终点”不应该算在4月15日,而是算到房产公司拿出符合双方约定要求的三证之日。
维权热线85051890提醒消费者:签订合同过程中,遇到“陌生名词”时,不妨打破砂锅问到底,甚至要求对方在合同当中加以注明,以更好地保护自身权利。尤其是合同当中关于合同履行期限的条款,一般来说都是应该明确说明的,遇到模棱两可或存在多种解释时,要三思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