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转制了,把私企债务拿到国企报销
对于杜有良两个儿子的身份,永棉厂的干部职工一直感到疑惑不解。永棉厂原财务科长应某某坦言:“杜大胜原先是我厂驻三门办事处的负责人,负责棉纱的销售和棉花的采购,当时他是我们厂的职工。后来,他办了一个新疆奇龙工贸有限公司,这时他不是我厂的职工了。此后,杜有良将奇龙工贸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全部转入了永棉厂后,杜大胜又变成我厂的职工了。但奇龙工贸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是何时转入永棉厂的,我根本不知道。”
应某某分明记得,2001年,杜有良带队去新疆库车考察设立棉纺分厂。路过乌鲁木齐,杜有良带着他们去了奇龙公司。在杜大胜的办公室里,杜有良当着大家的面对应某某说:“这个奇龙工贸有限公司是杜大胜自己的,一切债权债务都由他自己负责,赚、亏都是他自己的。”没曾想,到了2003年,奇龙公司的各项债务及日常开支,全都拿到永棉厂来报销了。
2003年初,永棉厂启动了转制程序,转制资产评估的最后截账期限为2003年3月底。杜有良决定在转制前,将奇龙公司的所有开支费用拿到永棉厂来报销。为解决报销依据问题,他授意伪造了一份落款为2000年下发的文件,称杜大胜的奇龙公司是永棉厂设在新疆的办事处,“奇龙工贸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所需的流动资金由永康棉纺厂提供,一切业务往来的费用开支和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永康棉纺厂承担”。
厂里报销的程序是,先由财务科长应某某签字,再由杜曲靖、杜有良签字之后才可以报销。但事实上,大多数财务开支,没有经过应某某签字,杜曲靖、杜有良直接签字就报掉了,有些是杜有良父子签报后,再让应某某签,补了一下程序。正是凭借着这样的简易程序,2003年3月,奇龙公司2000年8月至2003年3月的各项费用计人民币427万余元,由杜有良、杜曲靖签字入账,以挂账的方式在永棉厂作了报销,以求转制后能够得到实际支付。
杜有良在辩解为何大多数厂内作出的决议,没有经厂集体决定时也说:“建厂以来,这个厂都是我一个人说了算,别人也没有说什么。”事实上,组织上的信任,永棉厂创办人的业绩、官商结合的身份、人大代表的光环,监督制约机制的匮乏,也的确为杜有良上下其手、大肆贪污挪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以骗子重组供应科
2000年,永棉厂已经连年亏损,在外存在大量的棉花欠债,供应员无法将棉花从原有渠道采购进来。杜有良、杜曲靖不是和其他厂领导商量共渡难关,而是走出了空手套白狼的险棋———骗购棉花。
骗购棉花可是一个“技术活”,杜有良、杜曲靖私自成立了两个原料供应科,专门负责棉花骗购,并从安徽、江苏、山东等地物色了万家保、江海浪、陆金树、潘加俊、姚启成、吕云元等6名外地人。他们选人的原则是“骗子优先”,陆金树曾因诈骗罪被判刑15年,姚启成曾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刑4年,被招聘时都是刚刚经减刑释放。
人员到位后,杜有良、杜曲靖又煞费苦心地设计了“三步”诈骗方案:第一步,高利诱惑。以高于市场价200至300元每吨的价格采购棉花。第二步,放长线钓大鱼。合同上写明货到付80%的款,余额在税票到后付清,第一次尽量付清80%的货款。第三步,骗你没商量。之后的采购欠款拖得越久,欠得越多越好。杜有良、杜曲靖开给骗子们的报酬是:每拖欠棉花款100万元三个月以上奖励1万元。
从2001年10月份开始,这6名棉花骗子根据杜有良、杜曲靖的安排,以虚假姓名先后与山东、安徽、河南、河北等四省20多家棉花供应商签订了采购棉花的书面合同或口头合同。一开始,棉农们以为遇到了财神爷,争相把棉花卖给永棉厂,但均是第一批棉花80%的货款到位,以后再卖出去的棉花,血汗钱就杳无音信了。
骗子们共为永棉厂骗购得棉花5600余吨,价值6660余万元,除了用于生产以外,其中2206余吨棉花以市场价80%、90%的价格抵售给他人,抵售货款用于偿还其欠棉花客户的货款等各种债务开支。至2003年5月份,永棉厂已支付4271万余元货款,还有2500余万元棉花款无法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