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棉花款被拖欠,四省棉农中许多人因此倾家荡产。
2002年,因永棉厂拖欠多家供棉商货款,也无法取得供棉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抵扣,为此,杜有良、杜曲靖又决定让手下的骗子们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同意按票面价税总额3%的比例作为手续费支付给开票人。万家保等人通过周洪芳等人多次虚开了200余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达2000余万元。税款均已申报抵扣,至今尚有200余万元未追回。
老子骗术高超,儿子也不赖。杜大胜的奇龙公司在业务往来中,竟私自将新疆一家公司的棉花移库发运到永棉厂,并多次使用空头支票。
2003年1月初,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杜大胜立案侦查,杜大胜随即在武义县的温泉山庄被新疆警方抓获。杜有良与杜曲靖慌了神,他们通过中间人上下活动,在较短的时间里就“保”出了杜大胜,为此开支了20万元“活动经费”。人是保出来了,钱花得肉痛,杜有良把损失转嫁给了永棉厂。2月13日,杜有良让杜曲靖填写“零星支出证明单”,在永棉厂报销了20万元“活动经费”。
想把集体财产变为私人资产,命运给了无言的结局
杜有良口才甚佳,他时常向干部群众宣扬,“我们将继续不断地、稳定地进行技术改造,较快形成一个适应结构、适应市场、优质高效的现代化大中型企业”,向别人勾勒出一幅永棉厂发展的宏伟蓝图,使人信服其经营理念,叹服他的企业家风范。
他时常作出为企业发展奔走的姿态,人家以为厂里找不到时,他必定又去哪儿筹措资金或开拓新市场了。其实,2000年以来的杜有良个人生活已经十分腐化,而且严重地公私不分,厂里的钱使用起来像放在个人腰包里一样方便,购买数万元的私人用品也毫不含糊。
杜有良当初作为乡镇委派永棉厂从事公务的人员,为棉纺事业倾注了一腔热情。受命创办永棉厂时,正是棉纺行业亮红灯的时节,永棉厂可谓起步维艰。正是穷则思变的强烈愿望,使杜有良自筹资金,引进人才,改进设备,扩大规模。永棉厂到2000年已经成为拥有资产总值2.96亿元、职工1600余人的大中型企业,杜有良自己则多次被评为市先进工作者、优秀厂长,担任了市四届人大代表。
1995年永棉厂由集体变更为全民,2003年企业进入转制阶段。永棉厂企业性质比较特殊,是戴国营红帽子的集体企业,因此,杜有良总想把永棉厂撑到转制为私人名下的那一天,这样一来,他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把这几年所犯罪行瞒天过海。
其实早在几年前,就不断有人上访举报,反映厂里的问题。2003年9月,永棉厂合同诈骗的行为,引发安徽、山东等地棉花种植户、永棉厂职工等群体多次到市政府、浙江省政府上访,上访棉农甚至打出了“千里讨债到浙江,黑心骗子在永康”的条幅,引起了各级领导的关注,也引起了永康市检察院的重视。
检察机关调查了解到,当时棉纺行业普遍盈利,行情看涨,为什么会出现棉花款拖欠、棉农上访的情况?永康市检察院充分分析了以往的各种举报信息,于2003年10月10日对杜有良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立案查处。
杜有良被检察机关刑拘后,仍然有恃无恐:“你们就是用最好的会计师,用两年的时间,也不能把我的事情查清楚。”永康市检察院司法会计中心充分发挥了作用,永棉厂1987年至2003年的账务,几十个铁皮箱装了一卡车被运回检察院,通过近9个月的艰巨的查账工作,往返新疆、江苏、山西等地,收集了6000多页的证据、几百份证言。杜有良的犯罪事实几乎是在零口供的情况下得到认定。
检察机关查明,杜有良在管理经营永棉厂期间,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骗取永棉厂公共财产857万多元,挪用永棉厂公款786万元,其中208万元至今未归还。杜有良、杜曲靖还涉及了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事实。
2005年1月13日,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对杜有良、杜曲靖、万家保、江海浪、周洪芳、陆金树、潘加俊、姚启成等8人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5年7月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除了杜有良被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外,杜曲靖犯贪污罪、合同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职务侵占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0万元;周洪芳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5名永棉业务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半至19年不等。判决书送达之后,杜曲靖服判,杜有良等其他7人均提起了上诉。
目前,杜有良的小儿子杜大胜被司法机关通缉在逃,二儿子杜亦可也外逃不知去向。
2004年4月21日,永棉厂被永康市法院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次日,当办案人员把这个消息告知杜有良时,杜有良当场失声痛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