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版“新交规”尽显人性化 强化“车让人”观念
www.zjol.com.cn
2005年09月21日 20:54:1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车让人,将成一条铁律
另外,原《办法》第40条提出,机动车行至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地方,需要避让行人。但听证会上有不少代表提出,机动车应当树立起在任何地方都主动避让行人的意识,因此,这次《办法》将有关条款修改为: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横过道路时,机动车应对行人、非机动车予以避让(不论有没有信号灯)。而且,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不管有没有行人穿马路,都要减速行驶;倘若遇行人、非机动车正在通过,必须停车让行。
也就是说,在任何情况下,“车让人”都将作为一条铁律进行执行。
对老弱病残特殊照顾
在新修订的《办法》中,“保护弱者、人性化”是最为突出的亮点。针对儿童与老弱病残等弱势人群,新《办法》更是突出予以了“照顾”。
比如,在新《办法》第53条中,增加了“儿童和老弱病残从人行横道横过道路时,交警和其他人员应予以帮扶,让其优先通过。”
另外新增加的一款条款,也让残疾人有温暖感:“任何人擅自占用、拆除、损毁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由道路管理人员责成改正,并处以2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大力打击酒后驾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行为的处罚都有比较大的浮动空间,由交警视情进行处理。不过,在浙江,今后凡出现酒后驾车或醉酒驾车行为,将按最高罚款额进行处理。
新《办法》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除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外,将直接处500元罚款(《交通法》为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对醉酒驾车的,除处以拘留、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外,直接处以2000元罚款(《交通法》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修改后的《办法》将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张定富介绍说,如果在9月底的省人大常委会上能够对《办法》予以初审,再通过一定时间的调研,《办法》最快今年年底就能出台。
来源:
浙江在线-新民生报
作者:
记者 卢楠
编辑:
王俊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