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运用法律
民事督促起诉探索中应运而生
检察机关是司法监督机关,尽管法律对检察院没有这方面的职责规定,但是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受损时,检察院作为国家利益的最终维护者,应该发挥监督、督促作用,自觉予以维护,所采取的具体手段可以根据宪法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大胆创新,在符合法律精神的轨道上进行发挥。陈士民检察长说,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定的这个基调下,浙江省内的检察机关开始了探索。
“发出检察建议书或督促起诉意见书,要求被欠款单位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由被欠款单位首先运用行政手段及时收回欠款是检察院最常用的方法。”龙湾区检察院有关人士说。
2007年7月初,龙湾区检察院向温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出督促起诉检察建议后,管委会立即对欠款的3家企业进行催促,其中一家企业在管委会发出通知后的第二天即还清欠款46.6万元,第二家企业与管委会达成协议在两个月内还清欠款46.5万元,而第三家企业却找借口拖欠,只还了10万元,还欠款82万元。针对这家企业久拖不还的情况,管委会已准备向人民法院起诉。
陈士民说:“民事督促起诉本质上不是对私权利的任意干预,而是检察权对国有资产、公共利益监管权的监督,所针对的是国家利益或社会公益遭到损害,却无人起诉,而监管部门可能监管缺位甚至渎职的情况。开展这项工作,丰富了检察监督权的内涵,为防止和挽回国资流失开辟了重要的司法途径,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影响力。”
一个欣喜转变
被欠款者主动要求检察介入
在龙湾检察院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中,最令人欣喜的是,对于财政借款等政府款项被拖欠现象,龙湾部分乡镇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在积极配合之余,还主动要求检察机关参与其追回被拖欠国有资产的回收工作。
去年11月,瑶溪镇镇政府的审计报告让刚到任不到一个月的镇长叶庆权整宿睡不着。镇政府2000年6月借给温州长风人造革有限公司一笔高达156万元的钱款,一直没有收回,将要变成死账。叶庆权要求镇财务办公室向长风公司发出催款通知书,但杳无音信。
2007年8月份,龙湾区检察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表示了检察机关对该镇未予收回国有资产的关注。
长风公司负责人见检察院出面,当即表态会还清欠款。后来,双方在检察院的主持下签下了还款协议,这笔被拖7年之久的政府欠款终于成功收回。
“借检察院督促起诉挽回国有资产流失这个‘东风’,镇里决定对其余7家企业共计44.5万元的欠款予以收回,并向检察院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进行了说明,希望取得检察院的支持和帮助。”叶庆权说。
“对检察院的督促起诉工作,我们很欢迎。”不少政府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说,检察机关已经成为政府追讨欠款的坚强后盾。检察院通过督促起诉,不但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也为干部们预先打好了渎职“预防针”。
取得成效关键
前期大量细致工作决定成败
据介绍,早在今年上半年,龙湾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与职务犯罪预防科就联手走访了该区各工业园区、机关单位及乡镇等十几个部门,详细了解国有资产流失的现状和问题后,主动与被欠款单位联系,让其了解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渎职犯罪行为,从思想上充分重视追收被欠国资工作。同时,分发有关民事督促起诉的宣传资料,建立联络制度,定期与他们谈话,了解情况,调取有关资料,帮助出主意、想办法,分析欠款形成的原因及欠款企业的现状、还款能力,还协同发案单位到欠款企业,讲明利害关系,劝其还款,否则将诉诸法律。
据龙湾区检察院有关人士介绍,检察建议书或督促起诉意见书发出后,检察院还要进行跟踪监督,对需要进行诉讼的要求及时起诉,对部分暂缓起诉的,将主动配合被欠款单位对欠款企业施加压力要求限期还款,最后要求被欠款单位对国资回收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反馈到检察院,促成落实,使检察建议书不致成为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