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9日讯
今年4月24日,新昌一名女大学生刘琳(化名)与3名男子共进晚餐,醉酒后被3人带入新昌柏星假日大酒店,在房间内被强奸。
据调查,涉案的三名男子都是新昌人,俞某40岁左右,曾是新昌建设局拆迁办下属企业建房合作社的普通员工;卢某33岁,曾是新昌阳光建设集团的一名项目经理;陈某38岁,3人都不是坊间流传的公务员。
刘琳是宁波某大学的应届毕业生。据了解,她于4月回到新昌,在当地一家纺织企业实习。4月24日,她接到陈某的电话,陈某自称职校老师,又说认识她亲戚,晚上想邀她一起吃饭。盛情难却,刘琳想大家都是本地人,应该不会出什么事,便答应了。
席间,卢某自称房产公司老总,俞某也自称建设局公务员,他们与陈某一起,频频向刘琳敬酒,直至她酒醉不支,趴在桌上。
饭后,陈某、卢某带着神志不清的刘琳来到柏星假日大酒店开房。不久后,俞某也来酒店与两人会合。
安置好刘琳后,三人就在房间内打牌,其间对她实施了强奸。随后,三人先后离开酒店。酒醒后,刘琳立即报警。4月25日凌晨,三人被警方分别抓获。
前天,3名男子卢某、陈某和俞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当地检察院批准逮捕。事发后,刘琳已回到宁波,恢复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