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6月3日讯(记者 廖小清)今天,备受关注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二审顺利通过。该《条例》首次将网民的建议直接转化为地方性法规,在浙江立法史上写下开篇第一笔。
浙江作为流动人口流入大省,自2000年以来,全省流动人口以平均每年20%左右的速度在递增,目前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有1800多万人。
“立法听取网民的意见、建议,不仅可以让公众积极参与公共决策,让各方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而且对高各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祖年说。
《条例》一审前,省人大法工委就联合浙江在线征集网民的意见、建议,在网络上引起强烈反响:全国人大代表、来自江西的外来务工人员杨晓霞专门给本网发来电子邮件,并提出建议;一些网民建议《条例》能多关注流动人口的户籍问题;有的网民建议对流动人口可以享受的待遇作出具体的规定;网民“哆来咪爱”反映,办暂住证本来是免收工本费的,却被要求收41块钱卫生费,建议规范收费……
4月1日,《条例》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一审。当天,本网记者把网民提的30多条意见、建议一一整理好送到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工委社会行政法规处处长汤达金当场表示,他们将认真研究网民提出的每条意见,并希望网民继续多提建议,帮助法规更加完善。此后,浙江在线也及时将网民意见建议继续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通报。
5月31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二审《条例》。丁祖年在作《条例》修改说明时说,草案修改稿较前稿进行多处修改完善,针对一些网民反映部分地方办暂住证时存在“搭车”收费、借机收费等问题,《条例》在规定办证不得收取费用的基础上,新增一条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在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时,不得附带收取其他费用。”同时,网民提出的户籍、待遇等方面的建议也以不同的方式写入了《条例》中。
“地方立法听取网络民意,并将网民建议写入法规,不仅是立法部门开门立法的一大进步,而且可以帮助法规更科学、更完美、更有效地体现和维护绝大多数民众的利益,这种做法对今后地方立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夏立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