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6月30日讯(记者 叶海 通讯员 何英)来自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的消息,新《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以下简称“援助证”)的受理工作将于明天起正式开始,凡是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杭州市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只要符合《援助证》申领条件,即可向户籍所在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室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办理。
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工作人员表示,符合《援助证》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提出申请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1寸证件照2张;《失业证》或《杭州市残疾人就业援助认定表》;属困难家庭人员的,还需提供困难家庭证明复印件;属困难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高校毕业生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附件:《援助证》申领条件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即城镇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或投资性收入的人员。
2、困难家庭人员,即纳入市、区两级救助圈的家庭成员。
3、4050人员,即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的人员。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并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5、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