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0月26日讯(记者 李敏 廖小清 通讯员 张兴平)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陆永棣作客浙江在线。立案庭有着“小法院”之称,陆永棣将围绕“社会转型期的诉权保护”这一主题,与网民互动交流。
访谈中,有网友还记得齐奇院长作客浙江在线时曾说过,浙江法院一直存在着“案多人少”的情况,于是抛给陆永棣一个问题,立案庭作为案件的进口,如何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在保护好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保障法院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
陆永棣说,浙江经济发达、市场化程度高、流动人口多,所以法院面临的压力一直比较大,近年来人均办案数都居全国第一。
今年1-9月份,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592162件,在去年同比大幅上升24%的基础上,又同比上升13.33%。虽然各级法院的编制规模也在增长,但毕竟跟不上案件增长的速度,现在全省各级法院法官“白加黑”、“5+2”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法官白天开庭,晚上写判决书,加班加点是常态,不加班成了例外,而且没有加班工资,都是靠奉献精神在拼搏。
他举了个事例,慈溪法院一位去年5月才开始办案的年轻女法官,今年1至7月办案145件,她说最多时一天开庭十多个。很多基层法院法官平均两天就要审结一起案件。西湖法院的立案庭副庭长陈辽敏法官2008年办结1255件,日均4.7件。
“坦率的说,目前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与法院的供给能力之间存在着比较紧张的关系,因为需求在不断增长,而供给能力的回应却比较滞后。要办这么多案子,要么牺牲法官的健康,要么牺牲案件的质量,两者都不是科学发展的路子。”陆永棣认为,作为立案部门,必须在能动与被动之间寻求平衡。
从立案把关这个角度说,就是处理好两个关系:第一个方面是做好繁简分流、诉调衔接,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相关行政机关、中介机构及社会组织的作用,大力促进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第二个方面是堵与疏结合,对不同的诉求分别进行不同的处理,总体是保护正当的诉求,制止滥诉等不当诉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