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月16日讯
记者 黄宏
从去年以来,物价上涨成了很多群众关心的话题,也成为这次代表、委员们讨论的热点话题。物价为何上涨?政府应该如何作为,以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日常生活?
维护市场稳定
“今年物价说不定还要上涨”、“米价怎么这么贵啊”……那么,今年的物价还会不会继续上涨呢?
省政协委员、巨化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周明表示,物价问题关系着千家万户,政府相关部门应该认真关注这一问题。
对此,省物价局局长柳萍表示,去年以来,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持续温和上涨,特别受人关注的是,部分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涨幅较大,主要表现为:粮油价格呈上涨走势,蔬菜价格阶段性波动明显。
“物价之所以上涨,主要受流动性充裕、成本推动等多种因素影响。这些推动价格上涨的因素今年或一定时期内将继续存在,今年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的任务艰巨,各级政府将把维护市场价格稳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她说。
防止异常上涨
“今年,特别是春节期间的物价还会涨吗?”平湖市林埭镇徐家埭村村民彭东华说,今年的省两会,他最想问的就是物价问题。
对此,柳萍表示,2011年,我省物价部门将认真落实促进农产品生产供应的政策措施,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努力扶持粮食和蔬菜生产,还会研究规范和降低超市进场费、摊位费,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保障老百姓的“米袋子”和“菜篮子”。
在省人大代表、余杭区南苑街道高地社区党委书记施雪龙看来,对农民而言,影响最大的是建材价格上涨。“农民一生中最大的事是建房,现在水泥的价格已经涨到每吨550元,每吨钢筋的价格也上涨了1000多元,农民的负担增加了很多。”
柳萍表示,今年将全面加强价格监测和调控工作,加大对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力度;加强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审时稳妥推进价格改革。“我们还会完善价格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处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
保障困难群众
在物价上涨的背景下,如何保障困难群众的生活?“如果某项商品价格波动得厉害,政府应该考虑冻结物价,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周明说。
“低收入群体对价格变动承受能力较弱、反应敏感。”柳萍表示,省政府已经专门出台意见,建立了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与价格上涨幅度相挂钩的动态补贴机制,按季编制“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
“2010年,我省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总水平涨幅均超过3%的补贴启动线,各级政府及时启动补贴机制,惠及全省70多万困难群众。”柳萍表示,将充分考虑满足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采取配套措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