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7日讯
关于节能减排——
为什么2011年的目标
没有列出具体的节能减排数值
2010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均下降3%以上。2011年目标:根据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提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排放量等年度目标——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省人大代表戴霖军:
节能减排不能“一刀切”
建议实行区域差异化的考核政策
“十一五”时期,我国制定了五年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目标,并据此对各级政府进行统一的严格考核。近年来,各级政府综合运用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循环经济、推广节能技术等各项措施,2010年又进行冲刺攻坚,为节能减排工作付出了极大的努力,预计能基本实现预期目标。
但是,这其中也存在不少问题。我认为,需要改变“十一五”时期,节能减排“一刀切”的模式,促进能源利用效率高的区域竞争优势进一步发挥。
今年“两会”,我提交了《关于实行节能减排区域差异化考核政策的建议》,建议省里实行节能减排区域差异化的考核政策:一是对低于“十一五”全省节能减排平均数值的地区在任务分解上适当倾斜;二是对各地区域发展水平进行分类评定,按人均GDP3000-5000美元、5000-7000美元、7000美元以上三档分别实行差异化的考核政策,对相对落后的尚处于工业化初期和中期的地区在任务分解上适当倾斜;三是对各地的产业结构进行分析评估,对产业重型化水平较高、具有规模化的高耗能企业且已无较多节能减排空间的地区,在任务分解上适当倾斜。
省政协委员施基城:
下达节能减排任务前
要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
在当前各地主要以GDP为导向的考核体制下,通过对节能降耗的考核引导各地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但不考虑各地的实际发展阶段和产业结构、人民生活发展阶段、社会的能源消费结构等因素,实行一刀切的节能降耗考核指标是不够科学的。
这在一定程度上脱离各地发展的实际,有违市场经济规律,制约了一些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也造成了能源数据质量的下降,这不仅很难达到制定考核目标的初衷,同时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不相吻合的。
目前节能降耗考核体系存在弊端。一是未考虑各地不同的发展阶段。比如浙江省经济发展处于全国领先位置,经济发展已步入工业化发展后期,节能降耗任务相对容易完成。但地处浙江省欠发达地区的丽水仍处于工业发展的初中期阶段、工业化刚步入加速期,下降20%的节能降耗目标难度很大,甚至可以说是不现实的。
我建议,对节能降耗考核指标中的核心指标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应在分析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业化进程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的不同发展阶段和产业结构,下达不同的考核目标任务。
另外,在能耗总量方面,应把可再生能源与不可再生能源分别统计核算,以真实反映能源消耗和对环境影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