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五年,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分别为8.5%和9%。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得到遏制。
昨天下午,参加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各代表团分组审议了《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摘要:
增收入
调整优化国民收入分配关系,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努力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和经营性收入,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者群体。探索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人均生产总值联动增长机制,建立健全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稳物价
加强大宗农副产品和能源物资储备,稳定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价格。
加快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
新增300万人就业
五年新增城镇就业300万人。支持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人群创业,帮助150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1小时交通圈
形成杭州至省外长三角主要城市1小时和省内各市1.5小时交通圈。
大力推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杭州、宁波、温州、浙中城市群等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中心镇
分类引导和培育现代小城市、都市卫星城、专业特色镇和综合小城镇。
五年内要重点培育200个中心镇。其中,杭州市有临浦、瓜沥、塘栖、余杭、瓶窑等24个。
保障性住房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住房改造力度,新增解决40万户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通过限价商品房等解决18万户其他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完成150万户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稳步提高享受住房保障的收入标准。
国家级低碳城市
大力推行绿色消费和低碳生活理念。鼓励使用节能低碳型产品,限制过度包装。加快推进杭州国家级低碳城市试点,鼓励社会、企业、个人共同参与低碳社会建设。
创新
建成50家以上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和500家以上省级创新型企业。建设国家信息、软件、生物、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基地和国家高技术服务业基地,推动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容升级,建成300家产值10亿元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