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8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 浙江是民办教育大省。民办教育约占全省教育比重的20%。尤其在学前教育领域。据统计,2009年,浙江有民办幼儿园8086所,在园学生108.4万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65.8%。
然而,在民办教育如火如荼的同时,非法办学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和顽疾。虽然我国早在2003年就已出台《民办教育促进法》,但其中并没有对取缔非法办学做出详细规定。这也使得非法民办教育机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草台班子”有安全隐患
正规的民办教育机构在申办时需要至少10万元的注册资金。除此之外,还要接受教学场地、消防设施、教师资格等一系列严格审批。而非法办学机构往往只要几个老师,拉上一群孩子,就能搭成一个“草台班子”。
由于小学中学的规模比较大,没法隐蔽,大部分非法办学的都是家教、辅导班等短训机构和幼儿园。据统计,2010年上半年,温州市区无证无照举办的短训机构和幼儿园有200余家。它们大多条件简陋,教师缺乏职业资格认证,且存在很多安全隐患。“万一出事,后果不堪设想。”省人大代表、温州市建设小学校长林培明说。
取缔非法办学执法很难
然而,由于缺乏法律支持,对非法教育机构的取缔一直存在着种种困难。
“我们没有强制执法的权力。取缔一个,过几天它换个门面和地方就又做起来了。”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城教科科长傅芸芸感觉很无力。
除此之外,取缔成本太大也是让教育部门头疼的难题。
目前,取缔非法民办教育机构并不是教育部门一家的职责。一般教育部门总要联合工商、消防等多个部门共同行动。时间长、消耗大,没法持续。
议案要求尽快制定细则
针对以上种种问题,2010年省人代会期间,林培明递交了一份“加强对非法民办教育取缔”的议案,得到省人大和省教育厅的关注。但由于条件不够成熟,所以没有进入立法程序。
经过一年的酝酿,今年,林培明又提交了《关于要求尽快制定我省<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细则>的议案》。在议案中,她提出,要“对非法办学制定相应规定,并授予教育行政部门相应的行政处罚权,以促进我省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