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披露的犯罪案件中,前些年见得较多的是“59岁现象”,而今却出现“35岁现象”。职务犯罪年轻化的趋势,怎不令人深思?
无论是“59岁现象”,还是“35岁现象”,犯罪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敛财、捞钱。59岁左右的人,在退休之前,容易产生最后“赌一把”的心态。可是,35岁左右的人,前途无量,理应好好珍惜,却玩起“火”来,让人很难理解。
35岁走上领导岗位,走上了人生政治前途的新起点。按理说,这个年龄段的人应该把政治前途看得更重要,是不会随便违法乱纪、贪污受贿的。可是,由于教育、监督机制的缺乏,导致一些“少年得志”的人飘飘然,以为权力到手,就可以贪图享乐、为所欲为。抽名烟、喝名酒、穿名牌、开豪车……贪慕虚荣的他们随意触及法律的“高压线”,刚当领导就腐败,结果身败名裂,后悔莫及、欲哭无泪。
职务犯罪年轻化,一方面说明,目前的教育机制严重缺位。“金钱至上”、“等价交换”等错位价值观影响着一些年轻干部,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另一方面说明,对权力的制衡机制还不够完善,给官员贪腐留下可乘之机,造成国家财产的巨大损失。
古人云:“且欲防微杜渐,忧在未萌,不欲方幅露其罪恶,明当严诏切之,令自为其所。”要防止“35岁现象”,必须从源头抓起,防微杜渐。对于年轻干部,要“扶上马”,还得“管全程”:从观念预防、教育预防、制度预防、监督预防和技术预防等方面着手,把他们列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点对象,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堵住漏洞。否则,不仅“35岁现象”会不断发生,还可能出现“30岁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