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温州市十佳代表,是荣誉也是压力
》冯蒋华--代表应该有仗义执言的气势
5566:冯代表,我看了你的报道,觉得你是个敢说实话、仗义执言的人。在批评政府工作时,你的批评真是毫不留面子。你不怕这样会得罪政府部门的人吗?不怕这样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不便吗?毕竟代表也只有几年的时间,生活却要继续。
冯蒋华:首先,没有你讲的那么可怕,因为现在的政府,总体上还是应该予以肯定的。其次,我批评的时候讲的都是实话,而且我是以讲理的方式、从参谋的角度提出我的意见的。在这方面,我的律师职业可能帮了我的忙,使我有了优势。政府做的不够的地方,大多涉及到依法行政,对这方面,我提的意见可能显得更中肯和恰当。因此,到现在为止,我没有感觉到由此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或遭到报复。也许,是我职业是律师而不是干部的原因。但我要说明,既为代表,就应该有一种仗义执言的气势。同时,除了敢说外,还有一个会说的技巧问题,毕竟人大代表仅仅是代表而不是管人管事的领导。
夜雨潇湘:请问二位代表,你们都被评为十佳了,俺却从来没有见过你们的议案,能否告知从何种公开场合能查到你们的议案和政府的回复?
冯蒋华:据我所知,依现有的相关规定,从公开的资讯渠道尚不能查到代表的议案和政府的回复。
jh7708:每年的春运都有许多的民工整夜的排队买火车票。试问能否改善此类现象,让这些为温州发展作出贡献的外来创造者能安心的回家过年吗?
冯蒋华:我认为,这就是实实在在的民生问题。政府提出“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就应该从实实在在的老百姓生活的每一个细节角度去考虑政策和具体行政行为,你提到的民工春运买火车票整夜排队的事情,涉及铁路部门如何站在尊重民工的时间和感受角度,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去理性设计卖票的程序问题。由于铁路运输是政府公共产品,因此,老百姓有理由要求铁路部门这么做。春运毕竟一年只一次,期限有限,而回家过年对一个离乡的人而言却是大事,那么多人一年一度的“大事”,铁路部门没有理由为了自己的不麻烦而按部就班。对这方面政府应该有责任予以干涉,当然,这里会涉及到铁路作业的特有专业程序问题,问题也许会比较复杂,但无论如何,作为铁路部门,应该站在方便民工的角度去设计一些春运的作业程序。
吃过了:冯代表,看了你的介绍,里面用了活跃两个字。你是如何看待这个评价的?
冯蒋华:我认为人大代表在本义上就应该是“活跃”的,不能仅仅把人大代表当作是一种荣耀,荣耀的背后还有发自自己内心的一种责任。也许是律师职业的原因,我对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有一种天然的敏感和渴望,所以对有些事情,我会很自然的产生想法,然后写之于文,抒之于言,这样给人一种“活跃”感觉。如果把人大代表当作一种工作来对待,那么,凡是有工作责任心的人都会以积极的态度去完成工作,这种积极就是“活跃”。事实上我感觉大部分代表都有这种活跃。这种活跃实际上仅仅只是表明有工作责任心而已,并没有值得夸耀的地方。
公道:代表,我觉得现在有一个问题是,虽然全市人大代表这么多,但很多群众有了问题却不知道该向哪位代表去反映。你觉得如何改善这种现象啊?
冯蒋华:第一,市人大代表实际上很好找,群众只不过是没有找到途径而已,因为到每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机关都可以找到该地的温州市人大代表的地址和联络方式;第二,我认为以现有的资讯发达程度,人大代表是可以设立某种方式的工作室(事实上温州已经设立温州市人大代表律师工作室)。在中国的香港,议员都在街头设立接访选民的公开电话,其它的法治国家也有类似的制度和做法。我认为这种方式是值得借鉴的,当然,这中间涉及到规范化、制度化和其他方方面面的事情,需要以一种制度去保障,而不是某一个人的标新行为。
惩罚:冯代表,您的本职工作是一名律师,我想请教一个问题。我的房子,通过中介出租。现在我的租客把水龙头忘了关,水漏到楼下的住户了。楼下住户要求赔偿问题,谁来赔呢?能麻烦你给解答一下吗?
冯蒋华:首先,我要说明这不是代表的职责,而是我律师的作业。其次,单从你所给的条件和介绍的案情来讲,我认为你的租客要承担赔偿责任,你则承担连带责任,但这仅仅是我个人的意见。同样一个案子,不同的律师包括法官都可能有不同的法律意见,所以,请你不要把我的看法当作最终的意见,毕竟我只看到简简单单的几个文字介绍,没有看到其它证据和相关当事人的说法。从执业规范来讲,我只对办理了委托手续的当事人负责,请你谅解。
爱心大使:您觉得今年的人代会上,热点问题是什么?今年主要需要解决的社会热点问题有哪些?
冯蒋华:第一是民生,第二还是民生,包括:就医、食品安全、教育、交通等。我认为今年除了始终不渝抓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同时,必须实实在在的抓好社会生活中的公平问题,特别是每个人平等的享受教育等政府公共产品的问题。刘奇市长的报告中已经提到这个问题。
主持人:冯代表,今年提了什么议案?
冯蒋华:首先,代表所提交的议案稿需经过常委会专门工作机构的审查,符合议案条件的才列为议案。因此,我们现在讨论的只能是以代表提交的议案稿为对象。我今年提交的议案稿是《关于建立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科学、理性的社会评价体系的议案》。在平时工作和调研工作中,我发现当前我们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社会评价,其主体、程序、方式等方面很混乱,比如有:目标考核、机关年底称职打钩、行风评议、人大评议、末尾淘汰等等,还有临时性的一些评议措施,比如最近推出的“万人评某某机关”的活动。这些活动,实际上涉及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的社会评价问题,那么多的组织者、那么多的方式,到底哪一个是最终的评判?现实中出现了同一个单位以这种方式评议的结果是“优秀”的,而另一种方式的结果却是最差的。很混乱!但这又是一个相当严肃的问题,因此我认为有必要予以科学、理性的系统化、制度化。于是,有感而发,提出议案。
来源:温州网 作者: 编辑:朱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