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政绩观,一个干部群众关心的话题,一个时时走进新闻事件的话题。近期,山西省右玉县18任县委书记60年如一日坚持植树造林的事迹,一些城市建设中道路“挖了建、建了挖”等现象,一正一反,引发了人们对干部政绩观的深入思考。
一直以来,一些地方对政绩的认识上存在偏差和误区。往往把经济增长作为衡量政绩的唯一标准,把“发展是硬道理”片面地理解为“经济增长率是硬道理”,又把经济发展简化为GDP决定一切,违背了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要求。
另一方面,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还不完善。从内容看,指标设计过于偏重经济发展的内容,在一些地方,经济增长率、招商引资数额、财政收入等成为主要考核内容。从考核过程看,上级部门和领导对考核结果影响大,社会评价和群众意见影响小。
凡此种种,造成了一些干部唯上不唯下、唯虚不唯实、唯显不唯潜、唯近不唯远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助长了短期行为和错误决策,催生了各种“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出现了大建新城、争夺“故里”、短命大楼、节庆泛滥、全民招商等不良现象,产生了严重的发展问题和社会影响。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包括正确看待政绩、科学衡量政绩。真正的政绩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是为党和人民辛勤工作的实绩,应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