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闻,某单位一位领导因工作需要,调至另一单位任职。临行前向社区的同志道别时说:“我在这里工作了近6个年头,还从来没跟谁红过脸。”乍一听,觉得这位领导具有高超的领导艺术,但仔细琢磨起来,倒觉得未必是这样的:在领导岗位上工作了数年,竟然“没红过脸”,着实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须知,在现实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公与私、对与错、奖与惩等众多问题。要想妥善地解决和处理好这些问题,要不“红脸”谈何容易?可是,我们有些领导干部确实难以做到该“红脸”时就“红脸”。有的对违纪现象不敢抵制,在“情”与“法”的天平上,情面大于纪律、制度和规定,纵容一些不正之风在自己眼皮底下大行其道;有的只喜欢栽花,不愿摘刺,遇到问题绕道走,你好我好大家好;也有的因为自己有“短”,为留“后路”,不敢触别人的痛处,这样一来,“红脸”的机会自然少了,可单位里违纪的事多了。长此以往,漏洞会越来越多,责任管理也无从谈起了。
可见,“没红过脸”并非高超的领导艺术。作为领导干部,最重要的是讲信念、讲原则,讲以身作则,在大是大非和党性原则面前,该“红脸”时一定要“红脸”。这样做,不仅有利于党内生活,而且可以使一些本来不复杂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