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有些干部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是看事情的本身,而是领导强调了,主要领导表态了,上级领导检查了,因此才在思想和行动上给予重视。这种“对人不对事”的做法,极大地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大大削弱了党员干部的执行力。
一些党员干部不是把工作精力放在“做事”上,而是放在“琢磨人”上;不是放在对人民群众负责上,而是放在对上级领导负责上;不是放在如何把工作做得更好上,而是放在揣摩领导干部的个人喜好上。对一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是事情的本身,而是领导对该项工作是否关注。不可否认,领导亲自主抓的、重点强调的、督查落实的,都是阶段性重点工作和大局工作,确实应当重视。但是,如果对事情的重视程度仅仅聚焦在领导是否关注上,重视重点跟着领导走,重视程度跟着领导推进力度走,就可能对领导注意到的事情,贯彻执行得很好;而对领导没有注意到的,就落实得不到位或者不去落实。这样,很难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把领导满意与群众满意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