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长春市委召开面向基层公开选拔处级干部和处级干部到基层挂职”工作会议上,长春市从县市区基层选拔到市直部门担任处级领导干部的40名同志和从市直机关选派到基层挂职的100名处级干部,分别与有关单位进行了工作对接。
本次选拔到市直机关任职的40名基层干部,都是从本系统县市区机关或县市区对口单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人员中45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龄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处级领导干部。他们通过了笔试、面试、考察和讨论任用等多个环节后,全部充实到40个市直部门,担任处级领导职务,包括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县市区中层领导干部,基层派出所、工商所领导干部。
另外,选派到基层挂职的100名处级干部,按一定比例,分别从56个市直部门选派45岁以下、基层领导工作经历不足2年的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县市本系统或对口单位、乡镇、街道挂职2年,任县市中层副职、乡镇街道副职及派出所所长助理,挂职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其中,正处长34人,副处长66人,整体年龄较轻、学历较高,40岁以下的干部有45人,大学以上学历92人,研究生学历35人。
从基层选拔,向基层选派,是长春市注重改善市直机关处级干部经历结构的主基调。近年来,长春市坚持把基层作为市直机关干部的重要来源,把基层经历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在全市范围组织实施了市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选派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挂职、选派新录用公务员到村和社区挂职。今年面向基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41人,选派到基层挂职处级领导干部100人,近两年累计选派干部到村和社区挂职锻炼485人。
在以往市直各部门自行选拔的基础上,今年8月,长春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了面向基层的公开选拔。处级领导职数在10个以上的市直部门,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从本系统县(市)区机关或县(市)区对口单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人员中选拔1名处级领导干部,人选年龄在45岁以下,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工龄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选拔工作启动后,长春市直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制定选拔方案,面向基层挑选人才,一大批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作风形象好的基层干部进入视野。各部门采取笔试、面试、考察和讨论任用等多个环节,从中挑选了41名具有丰富的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干部,其中有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县(市)区中层领导干部,也有基层派出所、工商所领导干部。这些干部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走上市直部门处级领导岗位,不仅树立了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也有效改善了长春市直机关干部的来源和经历结构。
在坚持以往选派处级干部到基层一线、重点项目和信访等关键岗位实践锻炼的基础上,长春市委组织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下派挂职规模,结合各市直部门处级领导职数,按一定比例,每个部门选派45岁以下、基层领导工作经历不足2年的处级领导干部1-10人,到基层县(市)本系统或对口单位、乡镇、街道挂职2年,任县(市)中层副职、乡镇街道副职及派出所所长助理,挂职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明确挂职期间的业务分工、具体任务。挂职采取长春市委组织部集中选派与各部门自行选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部门根据干部队伍实际和个人发展潜力等情况,提出挂职初步人选及挂职意向,长春市委组织部汇总后组织实施。组织部门将下派挂职工作与处级干部轮岗交流结合起来,重点从平时储备掌握的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派综合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到基层挂职锻炼,丰富了处级干部队伍基层工作经历,充实了基层工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