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月15日讯
“法规条例越定越细,处罚手段越来越多,却仍然管不住日趋严重的污染!”今天,一些代表、委员快人快语,坦陈当前环保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
企业偷排“躲猫猫”
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000多件,其中罚款3.8亿元,可有些地区污染反弹事件仍屡禁不止,群众反映强烈。
省人大代表、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焦荔说,每年的环保检查,总能查到有些企业污水调节池成了污水集水池,白天积蓄污水,晚上偷排;有些企业水处理装置处理的都是自来水,外表清洁;还有些企业将排污管穿过河床通到河心,“这些偷排严重侵害了周边群众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在某地,一家化工企业在杂物房旁的污水入网管上私自凿了一个口,用软管将车间一废水槽罐中的高浓度废水直接排入污水管网。在偷排了数月后,才被环保局执法人员发现。仔细一查,这家化工厂可谓劣迹斑斑,早前就被发现有偷排行为。
省人大代表、海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常务副主任王金良透露:对“谁污染,谁负责环境治理”的管理方式,一些企业认为有空子可钻,虽然装模作样买了治污设备,花了不少钱,可买了却不用或少用,更多是用于应付政府部门的检查,装装样子。
“少数企业也不怕检查。因为有些环保执法雷声大、雨点小,即使处罚,相对于排污的受益也只是九牛一毛。”王金良说。
环保执法须严格
企业偷排何以难治理?省政协委员、浙江大学物理系教授许祝安说:“根子在于唯GDP论在部分领导干部中还有相当大的市场。”
在有的地方,三四家大企业往往支撑着当地的财政税收命脉。一旦因环保问题被责令停产,不仅影响GDP,甚至对当地就业也会带来冲击。因此,一些企业明明是污染大户,却格外受“礼遇”。
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更是近年来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热门词汇。多年治污,如何才能见实效?代表、委员们认为,地方政府要从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误区中走出来,更要“亮出剑”、“用好剑”,强化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对顶风违法排污的企业,要毫不手软,严厉打击,使其为违法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环境是大家的,眼下需要提倡全民一起维护。”王金良说,公众的力量非常大,在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既要培养群众的环保意识,也要调动群众的力量,一同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