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1月21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王永明副主任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1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服务科学发展,促进转型升级,坚持群众观点,推进民主法治,弘扬务实作风,切实履行国家权力机关法定职能,为实现我省“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