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1月21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陈云龙检察长所作的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律监督的决定、提升“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为着力点,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为实现我省“十二五”规划的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