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社会救助法规5月实施 浙江将提前建成家庭经济核对机制
2014年04月22日 19:30:52
浙江在线杭州4月22日讯 (记者 戚珊珊) 今年5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统筹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即将开始实施。今天下午,浙江省政府组织参加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议。
《办法》的亮点是将以前分别制定和实施的各类社会救助制度整合到一起,使各类救助工作不再“单打独斗”。《办法》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8个方面规定为救助基本内容。
全国会议结束后,我省继续召开会议,副省长熊建平代表省政府就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作部署。他强调,浙江要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并与正在立法阶段的《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草案)》做好内容衔接。
今年,浙江还要建成完善核对机制,要求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打破信息壁垒,进一步提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共享信息的时效性和完整性,为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供技术支撑。
“国家要求在2015年底前完成核对机制建设,我省工作基础较好,要适当提前,年内全面完成。”熊建平说。
熊建平同时强调,按照《办法》规定,乡镇、街道应当建立社会救助申请窗口,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申请一门受理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今年,浙江还要选择若干个县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及时总结推广,尽快建立长效机制。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戚珊珊
编辑:
施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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