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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检察建议让民生问题迎刃而解 瑞安检察院爱创新获殊荣
2014年05月18日 18:22:55

  浙江在线杭州5月18日讯(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范跃红)在今年4月份举行的全国检察机关第八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瑞安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成为此次评选中浙江省唯一获此荣誉的单位。

  5年来,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年均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500件4000人,刑事案件总量一直居全省基层检察院前三。除了在案件管理工作中一枝独秀外,瑞安检察院在多个领域都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发出一份检察建议,让困扰群众的“老大难”问题迎刃而解;对新收羁押人员实行当日谈,严防刑讯逼供,保证在押人员的基本权利……浙江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敢于开拓创新,近年来,探索出近18项创新工作,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推广。

  一份检察建议让“伤堵岭”恢复了原貌

  几年前,G15沈海(甬台温)高速公路的三都岭隧道内灯光灰暗,事故多发,仅2012年的年事故量达735起,网络上,网友戏称其为“伤堵岭”。

  很多驾驶员与辖区高速交警都认为,隧道内灯光昏暗,视线差,是造成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当时,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在回答隧道内为何会很昏暗时称,灯光昏暗是由于运营时间较长,三都岭隧道内灯具照度(受光物体表面被光照射的程度)产生自然衰减,加之汽车尾气污染严重,造成隧道内照明能力有所下降。

  不过,仅仅有回应,没有具体的整改措施,激发了网友再一次的“声讨”。

  当时有网友用关键词“三都岭”搜了下微博,竟然有6659条微博反映三都岭车祸和堵车的。

  事件的转折点出现在瑞安市检察院的一条“检察建议”上。

  2013年2月26日,瑞安市检察院分别向温州市公路管理局、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公司发出检察建议,明确提出“对三都岭隧道内照明不足进行紧急整改”、(“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改造提升”)等多项建议,督促两家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并答复整改情况。

  与此同时,瑞安检察院就“三都岭问题”还给相关部门发送了一份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该部门制定三都岭隧道路段整治计划,提出可行性的事故预防对策,督促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进行整改,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力促整改措施到位,确保该路段安全畅通。

  检察建议发出后,马上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三都岭隧道内灯光昏暗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三都岭隧道整顿后,交通状况明显改善,交通事故大幅度下降,利用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果显著。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美鹏认为,检察建议的运用弥补了刚性法律监督不足,它极大丰富了检察机关整合社会管理资源,保障公民权利,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畅通了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法治航道。

  严防刑讯逼供有“新招”对新收押人员进行谈话

  在瑞安,外来人员犯罪占总数的70%左右,两抢一盗案件呈常年多发态势,治安形势较为严峻。

  在治安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个别公安机关在查办案件时可能会出现一些不规范的现象,比如刑讯逼供。如何确保在押人员的人权不受侵犯,一直是检察机关研究的课题。

  于是,瑞安检察院创立了一种“新收押人员当日面谈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刑事诉讼中侦查活动和监管活动的检察监督。

  “新收押人员当日面谈制度”是由派驻检察干警每日到监舍门口对新收押人员进行面谈,保证与每一位新入所的在押人员在24小时内进行谈话,并作记录,同时派发检察官约见表,全面、常态地落实收押人员检察面谈工作。

  启动这项制度后,一定程度上发现了一些问题,在初期的6个月时间内对2147名新收押人员面谈中,瑞安检察院的检察干警发现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对43名人员不同程度存在不规范、不文明执法办案的现象,检察机关做了一一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整改。

  2012年5-6月份,瑞安检察院向当地不文明执法办案现象相对集中的两家派出所通报了情况,引起派出所领导的高度重视。

  根据瑞安检察院提供的证据,对方迅速开展调查,随后,涉事派出所对违规的一名干警作出“局规”记分,另外两名协警予以辞退,同时开展专题整改。。

  截止2014年3月份,瑞安检察院共对7512名新入所在押人员开展了面谈,收集问题情况反映2553条。发现了不少刑事诉讼和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在促进侦查机关规范执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强化监管活动检察监督、扩大监所检察影响力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推动了监所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谁危害民生就查谁三年查办贪腐类大案50余件

  “老百姓利益无小事,谁危害民生就查办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美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近年来,瑞安检察院秉持“民生检察、服务民生”的工作理念,深入群众,一直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

  2011年6月30日,瑞安当地的“杭山采砂场”在采砂许可权到期后依然开展采砂作业,当地老百姓反映强烈,多次向瑞安相关部门举报,要求予以查处,但采砂场仍然我行我素。

  得到线索之后,瑞安检察院反渎局立即介入,通过侦查发现瑞安市水利局高楼站对该采砂场的监管形同虚设,时任高楼水利站站长的蔡某某和时任高楼水政监察中队中队长的黄某某,对此负有主要责任。

  这两人明知采砂场非法采砂,仅于2011年11月14日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当月30日扣押吊机上的部分采砂设备,然后便对采砂场的非法采砂行为置若罔闻。

  致使非法采砂对飞云江的生态造成了严重破坏,也造成了巨额国有财产流失。瑞安检察院反渎局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两人立案侦查查处,同时出具检察建议予水利部门,建议其强化内部整顿。

  近三年来,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惩治腐败、服务民生为立足点,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67件79人,其中大案52件,涉案金额达2899多万元,重点针对本市医疗卫生系统、民政系统、教育系统、广电系统等民生领域扎实开展反腐败专项行动。

  这几年来,他们坚持把严查危害民生类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在医疗卫生、民政、教育、环境等领域掀起一个个“廉政风暴”。反渎局还被最高检评为“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专项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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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原创 作者: 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范跃红 编辑: 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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