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协调解决一起欠薪纠纷 保障工人利益靠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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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8月07日 10:38:0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8月5日中午,在浦江县浦阳街道办事处会议室里,浦江县长城服装厂的14名工人从浦江县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手中领走了他们5个月共计38945元工钱。
这14名打工者都来自安徽。厂方和他们约定,自2005年2月28日开始,除每月支付400元生活费外,其余的工资于今年7月31日全部结清。2005年7月31日,工人们找老板讨要工资,双方在工资的具体数额上看法不一,工资讨要未果。于是工人们到浦江县劳动监察大队寻求支持。
浦江县浦阳街道劳动保障与救助管理站副站长和片区负责人立即到该服装厂了解情况,并将情况向县信访局和劳动局反映。
8月3日晚,工人们在县劳动局和救助站等的安排下住进旅馆。第二天上午,县劳动局组织服装厂老板和民工代表协商。经过账本、工资单和各项凭证核对,当晚9时双方达成协议:定于2005年8月5日上午8时30分在浦阳街道二楼全部付清剩余款项。县劳动监察大队、浦阳街道办事处、县信访局作为中间人参与协调。
然而,8月5日上午,工人们并没有到浦阳街道领取工资。据工人们解释,前一天晚上双方算出来的工资额少于他们应当得到的工资额,原因是加工短袖的费用少算了。这个短袖加工费的账单在服装厂原厂长手里。8月5日上午,工人们是去诸暨找原厂长来浦江提供账单了。
然而,原厂长并没有为工人们提供证据。
不过,在记者离开浦江时,浦江县浦阳街道劳动保障与救助管理站站长石长水对记者和工人表示,这个事情包在他身上,他一定会和老板协商,给工人们一个满意的答复。至记者发稿时,工人们已经拿走了38945元工资。
来源:
金华新闻网
作者:
李冰峰 王晨伟 韦宇飞
编辑:
盛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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