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通过构建科学的创建机制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根据省委关于开展“之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绍兴市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先锋工程”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以开展新一轮“先锋工程”为抓手,通过构建科学的创建机制,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一、系统谋划创建工作,努力形成创建合力。一是明确创建工作总体目标。通过3至5年时间的努力,使全市60%以上的行政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企业党组织,70%以上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达到“五好”标准,50%以上的乡镇(街道)成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乡镇(街道)”;培育一批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服务成效好的优秀共产党。同时,深入实施311工程,全市建成30个特色鲜明、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10个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经验,10位基层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二是分层分类实施创建。在基层党组织、乡镇(街道)、县(市、区)分别开展“五好”基层组织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先进乡镇(街道)、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广泛开展“岗位奉献当先锋”活动,根据各领域基层组织建设的特点,分类创设活动载体,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党员中全面实行“亮分制”管理;在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员中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岗”创建活动;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员中,组织开展“党员先锋承诺”活动。三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探索实施以市县(市、区)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县(市、区)委书记及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党代表对乡镇(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为主要内容的“两报告、两述职、一评议”制度。
二、构建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切实增强创建动力。一是科学设定考评指标。根据上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绍兴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对县(市、区)考评设定四方面内容46项指标,对乡镇(街道)考评设定五方面内容39项指标。考核注重社会各界和党员群众的认同度、满意度,对征求意见和群众满意度调查测评中满意率低于80%或创建氛围不浓、措施不力的验收不予通过。二是健全创建工作体系。创建分市、县、乡镇(包括市、县的部门、系统)三个层面开展,做到市县联动、逐级晋升、注重过程、差额考评。在对照标准、自我申报的基础上,经有关部门审核,每年确定一批市、县两级创建规划单位进行创建。考评中专门列出“创建工作扎实有效”一项,内容包括创建计划措施的制定、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平时的督促检查、创建工作群众参与程度、创建工作的特色等。三是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该市把三个层面的创建先进作为由各级党委命名表彰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最高综合性荣誉。市委组织部专门制定相应办法,规范考核管理工作。已授予荣誉称号的单位,凡发现有严重不符合规定情形的,报经相关党委同意后,发出摘牌通知,取消其荣誉称号。创建实绩作为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在其他各类综合性先进评比中,获得这方面先进的优先考虑。
三、积极培育宣传典型,不断激发创建活力。一是积极营造探索创新氛围。市委组织部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文件,鼓励和引导基层创新,同时将基层党建创新纳入组织工作年度考核,对优秀创新项目进行表彰奖励。二是大力培育基层创新典型。每年排出一批重点课题和创新项目,通过上下联动,合力培育,确保基层组织工作创特色出亮点,如今年确定10个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创新项目,分解到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分头进行探索,具体包括不合格村党组织书记调整制度、村委会主任辞职承诺制度、专业市场党建、流动党员动态管理和作用发挥机制等。三是广泛宣传各类先进典型。结合做好村级组织换届准备工作,在全市树立村干部先进典型,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召开座谈会、举办巡回报告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