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采取四项举措
推动党员主动践行创先争优承诺
德清县在党员公开承诺的基础上,采取四项举措,组织引导党员履诺、践诺,切实做到“言必行、行必果、果必优”,真正取信于民。
一、推行党员履诺全程记实。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统一印发《党员承诺践诺本》,设置承诺事项、履诺计划、践诺措施、评议销号、实效测评等五方面内容,全县党员人手一册,全程记录党员承诺践诺情况。实行“盘点销号”,通过上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下级党组织、党支部班子成员联系党小组长、党小组长联系普通党员的方式,每季动态了解所联系党员践诺情况,对已兑现的承诺事项及时销号,并在《党员承诺践诺本》上注明完成时间,防止开“空头支票”。实行“友情提示”,对没有按时兑现承诺的党员通过谈心谈话、手机短信等形式进行提醒、督促,防止遗忘承诺。实行“实效测评”,每半年由党组织收回《党员承诺践诺本》,邀请群众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对记录事项逐一评价,对党员履诺情况和领导联系情况进行评议,确保履诺成果群众认可。
二、开展党员履诺点评互评。上级党组织每季度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履诺情况进行点评,重点对履诺计划是否切实可行、履诺举措是否有效落实、履诺效果是否明显实在进行评价,实事求是肯定成绩,点出存在问题,指出努力方向。基层党组织每半年组织党员进行互评,由每名党员自我介绍履诺情况和闪光言行,并发动党员当场开展互评,相互启发,共同提高。同时,各党小组每月结合正在推进的中心工作、重点工程,引导党员开展“我入党为了什么、我为党做了什么、我和群众比什么”的讨论和闪光言行交流,通过“讲一讲、晒一晒、比一比”,激发党员的党性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形成“我能做、我要做”的共识,激励党员自觉联系服务群众、推动落实中心工作。
三、实行党员履诺百分考核。针对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新社会组织、企业等六大领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职能岗位特点,分别设置5个一级指标和20个二级指标,细化不同领域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百分考核标准。在此基础上,年末由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小组长、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组成考核工作组,通过查党员参加活动的出勤记录,评党员参加活动的态度和成效,看季度领导点评情况、半年度党员群众评议情况和党员履诺情况的“一查二评三看”方式,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95分以上为优秀、80—94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和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向本人反馈,并在党务公开栏公示。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措施,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党员,在评选表彰时给予加分,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免谈话,并落实结对联系人,限期整改,切实让先进的有光荣感,后进的有危机感,一般的有紧迫感。
四、组织党员履诺五星评选。根据党员承诺事项落实情况,选树履诺标杆,以身边的典型教育激励党员自觉兑现承诺。结合学习型党员队伍建设,评选“学习之星”,引导党员成为本职工作行家里手;结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评选“敬业之星”,引导党员争创一流业绩;结合党员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活动等情况,评选“服务之星”,引导党员主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结合攻坚破难,评选“创新之星”,引导党员创新增效;结合创建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评选“形象之星”,引导党员树立先锋形象。在此基础上,县活动办每季度综合推出10名“履诺之星”,利用创先争优活动网站设立网上投票通道,年末进行综合评选表彰,切实激发党员履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