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员部署阶段工作1、做好市级层面动员部署工作。2010年5月13日,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进行全面部署,并以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文件的形式下发《关于深入开展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为载体、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主题的“群岛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2、指导县(区)和市属有关单位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县(区)要在2010年5月中旬前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市属有关单位要在6月上旬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实施意见或指导意见和工作计划,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统战部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所在系统(领域)开展活动的具体指导。市里将在6月中旬,召开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听取各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汇报。3、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动员工作。2010年6月中旬前,全市各基层党组织要完成动员部署,制定好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工作4、做好基层党组织实施方案和党员个人措施的公布。2010年6月底前,每个党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制定参加活动的具体措施;7月初,基层党组织要将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和党员个人的具体措施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布,作出承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5、定期开展汇报、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市里在2010年7月底前召开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市属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听取前阶段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各县(区)和市属有关单位也要以适当方式,每季度听取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及时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具体指导。同时,各地各单位的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要进行抽查、检查,并根据汇报和检查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点评。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要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三、考核表彰阶段工作6、开展检查考核。2011年上半年,在各地各有关单位自查、考核的基础上,市里组织力量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同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适时对“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和“四争一树”活动进行检查考核。对“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十佳乡镇(街道)”、“十佳社区”、“十佳服务团队”、“十佳群众贴心人”、“十佳创新项目”,“四争一树”对象进行命名表彰。7、做好纪念建党90周年暨先进表彰评比工作。2011年2月,制定工作方案,部署评比表彰工作;4—5月,指导全市各级基层党组织开展评选活动;6月,将表彰对象建议名单报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七一”前夕,召开市委纪念建党90周年暨先进表彰大会,总结前期创先争优工作,同时对以迎接党的十八大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进行部署。8、做好市级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2011年下半年,下发通知,对创建市级党建工作示范点进行部署;2012年初对100个市级党建工作示范点进行命名。9、做好以迎接党的十八大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评比表彰工作。2012年2月,制定“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专项表彰工作方案,下发通知作出部署;4—5月,指导全市各级基层党组织开展评选活动;6月,将表彰对象建议名单报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七一”前夕,召开市委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对整个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全面总结。
四、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10、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省组部、省宣部成立机构文件下发后,参照省里做法,成立我市“群岛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县(区)、市属有关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区)委书记、市属有关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担任。同时指导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统战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委企业工委和市委老干部局等市属有关单位,参照学习实践活动的做法,成立相应指导机构,加强对本领域(行业)本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11、抓好舆论宣传工作。2010年6月,会同市委宣传部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创办我市“群岛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工作简报,及时刊发各地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报道;2010年“七一”前后,推荐一批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在市级新闻媒体上进行集中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