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司法工作实际,以抓理念促意识提升、抓结合推进活动常态化、抓管理保障活动有序开展、抓载体营造活动氛围为工作主线,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市法院系统的深入开展,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在深化审判工作执行和加强队伍建设等工作中取得实效。
一、抓理念,着力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市中院党组明确要求全市各级法院党组织在创先进、争优秀活动中进一步理清思路、更新观念,突破传统的思维定势和习惯做法,主动服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服务经济建设中心工作,主动服务“三项重点”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结合实际开展了“服务大局年”活动,在全体司法干警中组织了“为何服务大局、如何服务大局”的大讨论,研究出台了服务宁波拓市场调结构促消费增优势惠民生的28项措施和服务我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26条意见,促进了司法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的提升。
二、抓结合,着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市中院紧密结合司法工作特点,坚持注重结合、统筹兼顾,着力推进创争活动的常态化。一是结合推进政法机关“三项重点工作”,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落实各项工作举措的重要载体,确保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二是结合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做好司法为民服务工作,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主题实践活动已经取得的成果;三是结合推进法院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全面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四是结合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组织开展对身边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五是结合促进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切实发挥活动的实践功能和指导作用;六是结合“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加强两级法院党组(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七是结合开展服务型法院创建活动,围绕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民生、服务自身建设,切实发挥好司法服务职能。
三、抓管理,着力为创先争优活动提供制度保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市中院通过健全完善制度管理,为创争活动提供制度保证。一是推进组织制度落实。落实“三会一课”和支部工作十项制度,对24个机关支部实行定期检查制度,促进各项组织制度的落实。有计划地组织每年一次的支部(工会小组)外出活动,撰写好组织生活实例。二是规范党员发展机制。针对法院机关党员队伍现状,坚持好中选优,规范考核程序,有计划地发展新党员,把业务骨干、优秀法官吸收到党组织中,着力推进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三是加强党建工作考核。针对工作实际,修改充实考核内容,并把上级党建考核要求列入该院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促进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的动态化。以推进党员思想工作责任制度建设为载体,制定了《市中院落实机关党员思想工作责任制的规定》,按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使思想政治工作由“虚”到“实”、由“软”变“硬”。四是建立意见收集机制。充分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建立健全意见建议收集机制,以专题研讨会、学术交流会、工作座谈会等形式,发动支部和党员向组织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今年6月,开展合理化建议的征集活动,各支部提出93条建议,从中评选出了“十佳合理化建议”,并抓好落实。
四、抓载体,着力营造创先争优活动氛围。广泛开展公开承诺活动,积极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确保全体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参与到公开承诺活动中。在各支部拟定工作计划的基础上,每位党员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拟定承诺书,并向群众公示,确保支部和党员创有目标,争有方向。以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载体,开展了以“读一本好书、开展一次讨论、作一次报告、写一篇心得”为内容的“机关读书月”活动,每位党员干部按要求撰写了学习心得。认真组织“法官信仰、法官精神、法官形象”和“树立终生学习理念,做学习型党员干部”为主题的演讲比赛,举办全市法院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培训班,采取微型党课、业务党课等教学新形式,完善网上《党员之家》专栏等交流平台建设,努力探索法院党建工作新途径。“七一”期间,在组织推荐、群众评议的基础上,评选出全市法院机关四个“十佳”,并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进行表彰奖励,举行了全市法院系统先进事迹报告会,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