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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制定创先争优“双十”标准
使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创有目标争有方向
创先争优活动中,衢州市认真组织农村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什么是创先争优,怎样创先争优,创先争优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大讨论活动,同时通过走访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广大农村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提炼出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二十条具体标准,使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创有目标,争有方向。
一、农村党组织创先进十条标准
1、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本县(市、区)平均水平,且年增长率在10%以上;村集体经济年增长率10%以上,能够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2、制定科学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每年按计划完成新农村建设项目1个以上。
3、扎实推进“三民工程”建设,网格化率达到100%;每月完善更新民情档案1次以上;每月开展民情沟通1次以上;为民办事全程服务规范且记录完整。
4、村“两委”班子团结和谐,有战斗力;村“两委”班子成员80%以上有致富项目,人均联系党员群众2户以上。
5、村“两委”班子成员中35岁以下、女性各不少于1名,每年培养和新发展党员1名以上,培养后备干部2名以上。
6、75%以上的无职党员参与设岗定责活动,每年为群众办实事1件以上。
7、“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正常,每次活动均有完善的台帐记录;每月组织党员集中收看远教节目2次以上。
8、民主管理制度执行到位,村级村务、财务、党务坚持每月公开1次以上。
9、重点工程、项目顺利推进,中心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村年度综合工作考核或党建工作单项考核获一等奖。
10、坚持“两项测评”制度,村党组织班子民主测评中满意率95%以上。
二、农村党员争优秀十条标准
1、掌握1门以上农村实用技术,有1个以上创业致富项目或基地;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市、区)平均水平。
2、积极参与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认领1个以上工作岗位,结对帮扶1户以上低收入农户。
3、每年公开承诺为群众办1件以上实事,并按期完成。
4、自觉参与“三民工程”建设,每周走访农户不少于5次,及时做好交流沟通和信息反馈工作。
5、按时参加党组织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和学习活动,到会(课)率在90%以上。
6、能够在重点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挺身而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完成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7、带头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协助各级组织做好劝访、息访工作。
8、热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每年参加公益活动4次以上。
9、带头遵守村规民约,自觉抵制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
10、民主评议中,满意率在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