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委指导检查组对全市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第一次专题检查
7月上中旬,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织7个指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金华经济开发区及部分市直机关部门(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前一阶段工作进行了指导检查。指导检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了解各地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市、区)、市直机关部门(单位)均能按照市委部署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全市创先争优活动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推进比较得力。所有活动开展单位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意见》,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广泛参与进来。二是结合实际,工作特色比较鲜明。各地各单位都能结合自身实际,明确争创目标,制定争创主题和标准,选准切入点,设计多种载体推进活动开展。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比较到位。分系统指导部门(单位)能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联系本系统本行业实际,指导基层单位设计更鲜明、更具体、更实在的争创主题和行动载体,加强活动指导。四是积极宣传,活动氛围比较浓厚。各地各单位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以创先争优为主题的各类新闻报道,特别是“七一”期间,能积极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典型,营造了较好活动开展舆论氛围。同时,指导检查组发现创先争优活动开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活动开展不够平衡,各地各部门(单位)工作力度不均,部分党员干部认识不够到位,存在应付思想和厌倦情绪,工作措施与市委要求仍有差距;活动内容不够丰富,有的地方和部门对上级精神领会不够透彻,没有将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同程度存在“两张皮”状况,影响了活动成效;工作方法不够创新,个别地方与部门对开展教育活动“路径依赖”过强,对如何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创新载体、推进活动,办法不多。
为扎实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确保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委指导检查组从四个方面对全市创先争优活动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抓紧解决“认识不统一、进展不平衡”的问题,让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真正行动起来。李源潮同志在6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强调,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重在行动。从我市情况看,目前,仍有少数基层党组织没有真正动起来,究其原因,还是一种厌烦心理在作祟,对创先争优活动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中央从科学发展的高度,在党内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实践活动重在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科学发展理念,重点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适应科学发展的问题。但学习实践活动不会一劳永逸,活动中查找出的一批需要长期整改落实的问题,特别是延伸到基层的工作,还要继续抓好落实。全市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到,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活动的延展和深入,活动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支部要真正行动起来,党员要真正行动起来,切实按照中央部署要求,统一思想,抓好活动各项举措的落实。
二、重视解决“重点不突出、走过场”的问题,全力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是省委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决定,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而作出的重要决策。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基础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地各单位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要紧紧围绕这一主要内容,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服务意识,增长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全力做好“四个服务”:一是服务中心。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主动融入中心工作,避免自我循环、搞“两张皮”现象发生。二是服务社会。通过多种形式,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服务群众。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努力使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四是服务党员。进一步加强以党员关爱基金为重点的党员帮扶平台建设,切实形成上级党组织服务下级党组织,下级党组织关爱党员的良好局面。
三、研究解决“不分对象一锅煮”的问题,明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方法。各地各单位在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过程中,要讲究方式方法。一是注重分类指导。要按照《市直分系统指导部门(单位)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十个一”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把党委领导与系统指导紧密结合起来,把抓业务与抓党建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对各领域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二是注重示范引导。注重抓两头,带中间。在活动中,既要抓示范、抓典型,发掘和宣传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特别是基层一线的典型,也要抓落后,全面开展软弱涣散村集中教育整顿转化。同时要发挥好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点作用,努力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带动面上活动开展。三是注重创新开道。创先争优活动没有先行先试地区和单位,可供学习借鉴经验不多,各地各单位要注重将上级的规定动作与各地现有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有机结合起来,大胆开拓创新,努力使创先争优活动有声有色。
四、重视解决“应付了事”的问题,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是县委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履行责任。一是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意识,要亲自审定和把关活动方案,积极主动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争创“四好班子”、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与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全社会“创先争优、推动发展”的良好局面。二是各级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作用。紧紧围绕创先争优的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特点要求,科学设计载体,加强检查指导,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三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党员主体地位,倾听党员心声,组织党员参与,接受党员评判,把依靠党员、发动党员与服务党员、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真正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在党组织积极引导、党员自觉参与下,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党建工程、惠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