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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主题 勇于探索
省民政厅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扎实推进
社会组织科学发展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省民政厅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全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努力使创先争优成为推动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动力和保障。
注重发挥优势,突出服务主题。利用社会组织扎根基层、联系阶层广泛、专业人才集中、社会资源丰富的优势,在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大力开展“双角色双争优”活动,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扎实做好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工作,切实提高公信力、凝聚力和竞争力。如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在水一方社区互助会,开设老人公寓、残疾人托养中心、物业管理中心等9个服务实体,组成由50多位失业、低保人员参加的服务团队,为驻地居民提供周到服务,居民满意率达98%以上。舟山市出口水产行业协会积极向国家和省里有关部门建议,使水产品出口退税率从5%提高到15%,并采取分批限量出口、实施最低保护价、调整东海休渔期等措施,实现该行业企业每年增加收入25亿元。
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创新发展。坚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相结合,促使社会组织在活动中创新发展。一是继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在城乡社区、行业类社会组织中扎实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党组织联建工作。二是拓展社会组织服务职能。台州市黄岩区果品产销协会树立“党建强协会、协会助农富”的工作理念,以“协会党支部+会员党员”的工作模式,在全区设立15个定点培训站,培训农民1.1万人次。杭州和事佬协会、宁波和谐促进会积极投身和谐社区建设,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成为深受当地居民欢迎和信任的知名品牌。仅宁波慈溪市和谐促进会出面调解成功的各类矛盾纠纷就达2000多起。三是改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确认了234个社会组织享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调动了社会公益性捐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台州市今年初成立的全国第一个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目前已筹资690万元,扶助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继续推进社会组织诚信评估工作,目前,全省已有823个社会组织获得了评估等级,其中3A等级以上的586个,被评估的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四是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将原省民间组织研究会改组成立社会组织促进会,在内部设立监事会,并将党组织建设写入章程,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异地商会管理,全省核准登记异地商会230个,在省外设立的浙江商会近200个,有力地促进了经济交流合作。五是谋划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借助2009年成立的全国第一个厅校合办的“浙江民政研究中心”科研力量,制订了浙江省城乡社区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拟采取“培育+补贴+奖励+购买”的方式,大力扶持参与社区服务的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