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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在创先争优活动中
实行党员分类管理创新党员作用发挥机制
舟山市普陀区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注重针对在职党员、无职党员和流动党员的实际,实行分类管理,创新活动载体,强化党员经常性发挥作用,通过打造服务型基层党员队伍,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一、开展“双角色双争优”活动,引导在职党员在“八小时”外创先争优。对于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在职党员,要求其主动到社区报到,由社区党组织根据在职党员工作岗位性质、本人意愿等,分配到党建指导、扶贫帮困、法律援助、治安巡逻、文化宣传、环境卫生等岗位,并参与到居住地所在网格的党员活动小组,每年参加小组活动2次以上,为居住地做1—2件力所能及的好事、实事,提出1条以上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在职党员社区报到、身份公开、定期活动、考核评议、表彰激励等五项制度,形成在职党员“八小时”外发挥作用长效机制。“双角色双争优”活动开展以来,该区70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2850余名在职党员到所居住的社区报到,累计认领岗位数达到3718个。
二、推行“设岗定责”制度,引导渔农村无职党员根据特长开展服务。对于不在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社区(村)担任职务的渔农村党员,由社区(村)党组织根据自身实际,坚持“适宜、适时、适度”,合理设置民情收集、纠纷调解、政策宣传、科技示范、创业创新、党务村务监督等岗位;采取“党员大会公开岗位、党员自愿申报岗位、党组织审议确定岗位”等步骤,确保每一名无职党员作用发挥有阵地,履职尽责在岗位;要求无职党员结合认领岗位公开承诺,原则上都要完成社区(村)党组织交付的2—3项任务,为网格内群众办好1—2件实事、好事。目前,该区50多个渔农村社区全面推行这项制度,3000余名渔农村无职党员认岗履职。
三、建立外出党员“集会AB点”,引导流动党员积极主动参与活动。针对渔农村青年党员、有一技之长党员长期外出务工、经商、创业的实际,探索在流动党员较为集聚的区域建立党员“集会AB点”,即根据流动党员实际居住区域,划分若干个聚会群体,每个聚会群体确定A、B两个集会点,由流动党员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集会点过组织生活。在每个集会点上,分别确定2名有较高威信、综合素质过硬的党员作为召集人,每季度组织流动党员到集会点进行座谈交流。通过拉家常等形式,了解流动党员工作生活情况以及遇到的实际困难,由召集人收集汇总后向其居住地党组织反馈,畅通党员利益诉求渠道,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和向心力;由召集人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要求,每季度研究提出1项以上创先争优的具体措施;每名流动党员都结合自身实际,主动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发挥在创业创新、反馈社会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