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区福明街道创新“四式平台”深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
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江东区福明街道党工委以“整资源、抓制度、创品牌、促发展”为目标,因地制宜、突出实效,搭建了一批新的活动平台,极大激发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争创活力,进一步发挥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创新“开放式”党员议事服务平台促提高。推出“党员先锋论坛”议事学习平台,积极构建区域化、开放式的党建阵地。一是围绕热点定议题。“先锋论坛”在探索设立社区“民情意见箱”的基础上,定期对居民提出的有关社区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每半月确定一个社区热点问题,使论坛议题切合实际,符合群众需求。如新城社区开展了“改变生活陋习从我做起”大型签名活动,吸引了近千名社区居民参加,大大提升了居民的环保意识。二是契合重点办活动。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开展“创先争优抓落实”攻坚行动。40余名党员担任服务拆迁项目建设小分队队员,积极参与拆迁政策解释工作,协助完成了南余社区旧村改造的157户签约任务,一个月时间内完成史魏家社区210位拆迁户的签约工作,完成率达96.77%,实现零强拆、零上访。三是破解难点送服务。开展“包片联户促和谐”专项行动,各社区将居民以家庭(户)为单位分为若干个片区,每个社工包片联系若干户家庭,形成以社工为核心、以居民骨干党员为联结点的社区联系网。每位社工定期与所辖片区党员组成工作小组,通过电话、信函、走访等方式及时与居民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困难家庭的迫切需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活动期间共走访群众1200余人次,解决实际难题60多条。开展党员奉献岗志愿活动、发出“我为文明城市三连冠出份力”倡议书等各类活动10余次,参与群众1万余人次。
二、创新“联动式”党组织作用发挥平台促共建。整合区域内股份经济合作社、企业及共建单位的各类资源,开展“三联”活动。一是党建会议联席。街道在福明家园社区率先推行“共建联席议事会”、“党员议事座谈会”、“重大事项通报会”的定期党建议事“三会”制度,定期邀请合作社班子成员、党员代表、股东党员、一定比例的普通党员共同参与,定期研究社区、合作社重大事项,搭建议事协调平台。二是党建阵地联建。目前,街道在中信泰富广场成立楼宇党员综合服务中心,中心以楼宇企业和楼宇员工为服务对象,负责将党群建设、经济服务、民生保障、城市管理、综合治理等服务内容“五进楼宇”,对楼宇经济实行精细化管理。覆盖明晨大厦、十六城联邦、明一社区与工业园区,集合作社、楼宇、餐饮街、非公经济组织于一体的联合党委和综合服务中心的筹建工作正在抓紧实施中。三是党组织活动联办。以社区间联合、社区联合企业、合作社联合社区等方式,联合开展积极向上、富有教育意义的党员活动,如陆嘉社区党支部与陆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联合参观考察国际航运服务中心,江南社区党支部与桑家社区党支部围绕“如何在旧村改造中创先争优”主题开展联合学习讨论,新型社区联合辖区楼宇青年党员开展联谊活动,实现资源共享,活动共办。
三、创新“互动式”物居党建联建平台促和谐。一是党小组提前议事提效果。街道专门成立和谐物居促进会党小组,吸纳专业技能熟悉、议事能力较强的党员加入,通过党小组提前商议、论证的形式首先在党员层面达成共识,再召集社区各层面居民代表共商社区发展建设事宜,有效发挥社区党组织主导作用。今年以来,各社区联建各方已听取居民意见260条,及时解决相关问题156个,化解物业管理引发的矛盾32起。二是兼职委员任职成合力。街道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设立“兼职委员制”,将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和业委会中的主要负责人选为所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兼职委员,形成三方共建合力。今年以来共有4名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党员负责人选为所在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社区居委会吸纳2名物业企业和业委会负责人担任兼职副主任。三是物居党员志愿服务促和谐。根据业主党员和物业公司党员的个人特长,建立物居党建联建志愿服务队6支,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为居民免费开展居家服务和医疗救助、法律咨询等生活工作难点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了20余次志愿服务活动,为1400余人次的居民群众提供了各种服务。街道各支部党员充分发挥了在和谐物居促进会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提升了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的服务力、凝聚力和渗透力,物业矛盾纠纷下降,居民对物业管理的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四、创新“参与式”重大事项民主管理平台促发展。严格实施股份经济合作社“五步决策法”,着力发挥股东党员的民主监督作用,实现合作社事务透明公开,进一步促进合作社经济发展。一是制度汇编定规则。立足当前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经验和现状,出台实施《福明街道股份经济合作社制度汇编》,分别从廉洁工程类、财务管理类、运行管理类三大类共11项制度对合作社日常运作进行规范,从制度层面为股东合法监督管理提供保障,形成了“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良好氛围。二是党员大会重决策。健全完善合作社股东党员“党内民主五项制度”,按照重大事项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要求,对制度内规定要首议和通报的内容,召开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党员共同参与的党员大会,切实发挥党员、股东代表在决策、监督中的作用,形成推动合作社发展的党员民主参与机制。三是功能小组强监督。对组织关系已转入安置型社区,同时拥有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身份的党员,组建监督管理型党小组,由合作社支部书记定期向党员通报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合作社和党员之间的沟通联系,提高党员的参与度与监督力,营造良好的合作社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