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庭同志概况
年届半百,你开始了人生又一段精彩;临近退休,你继续着一生的一贯坚守。在公正执法的天平上,你不偏不倚;在法律监督的征途中,你义无返顾。你的检察官岁月:够硬朗、够性情!你让后来者铭记:革命人,永远是年轻!
王玉庭,男,195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原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现已退休。2000年、2001年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7年6月荣获浙江省检察机关“优秀接待员”;2008年被评为温岭市优秀共产党员;2008年3月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接待员”;2008年先后荣获“台州市十佳检察官”、“浙江省十佳检察官”;2008年11月荣获温岭市“十佳政法标兵”;2009年先后被评为台州市和浙江省劳动模范;2010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2010年7月被评为“感动温岭十大人物”。
简要事迹
王玉庭同志于1982年从部队转业到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曾先后担任过科长、院党组成员。近30年的检察生涯,他始终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始终坚守为民办实事的承诺。2001年他退居二线后一直从事控申接待工作。面对繁琐的诉求,他顾不上苦和累,坚持热情接待每一个上访人,对每一个申诉或申请赔偿案件坚持有错必纠,公正廉洁执法。共成功办理了三十多起申诉案件,帮助20余位当事人获得了刑事赔偿,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退休后,他又被温岭市人民调解中心聘为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继续在为民排忧解难的道路上发挥着自己的余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