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2月8日专电(记者毛一竹、欧甸丘)法庭之上,法官如何断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公开审理于某故意杀人案,并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解开了网民心中的疑团。近3个小时的庭审过程公之于众后,网民纷纷“灌水拍砖”,有人称赞“给力”,有人提出疑问,庭审尚未结束,视频点击量就已超过7000次。
据介绍,这是广东法院第一次尝试庭审网络直播。广州中院通过网络报名选取了80多名普通市民和大学生到现场旁听案件庭审。另外,通过大洋网对案件进行全程同步直播。
7日上午9时许,成百上千名网民守候在电脑前,等待别开生面的庭审网络直播。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法院设置三台摄像机拍摄庭审过程,镜头跟随发言者推拉摇移。整个直播过程画面流畅,声音清楚,不少网民跟随庭审不断发帖“灌水拍砖”,对案件本身和网络直播形式展开了讨论。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穆健介绍,广州中院前期与案件各方诉讼参与人进行沟通,最终选定了于某的故意杀人案进行网络直播。被告人于某被指控,因与他人合作经营花木场期间结怨,2010年6月6日,持铁棍殴打被害人王某、杨某,造成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杨某重伤。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辩论。
广东佛山的律师刘永胜第一个报名参与庭审旁听。“这一趟不虚此行。”刘永胜说,“通过网络直播,让老百姓知道遇到案件中的纠纷,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手段去处理,不走合法途径将面临什么后果,给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
在称赞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公平”的同时,也有网民提出疑问,庭审网络直播是否会对法官、律师、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产生影响?网络舆论的声音是否会影响判决?于某故意杀人案的经办法官余锦霞说,法律和事实是最基本的原则,网民的意见如同一面镜子,吸收正确的内容能够起到提醒和启发的作用。
虽然广州中院庭审网络直播起到了开先河的示范作用,但工作人员也表示,由于成本技术问题,不可能做到个个案子都直播,有些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或国家机密,也不可能纳入网络直播的范畴。
穆健说,法院希望庭审网络直播能够常态化,作为第一次尝试,网络直播还存在不少有待完善的地方。以后将选取像“许霆案”那样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进行网络直播,继续推进公开审判,让更多有普法意义的案件呈现在阳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