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浙江省检察院获悉,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日前作出批示,认为浙江省检察院就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出台29条意见后,注重抓实施,抓督查,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也先后对浙江检察机关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
今年3月,浙江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共29条。赵洪祝看到后,当即批示指出,省检察院出台这一《若干意见》,充分体现了强烈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雷厉风行的作风。这29条意见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对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必将起到有力促进作用。吕祖善等省领导也纷纷对这一《若干意见》批示肯定,并一直关注着实施情况。为抓好《若干意见》的落实,浙江省检察院确定了今年年底前必须完成的15项具体工作,成立了检察长陈云龙负总责的领导小组,组织班子成员牵头,对全省11个省辖市的27个检察院执行29条意见情况进行了集中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使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积极进展。
浙江省检察院近日向该省有关领导作了《关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更加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报告》。12月3日,赵洪祝欣然在这份报告上作出上述批示,并寄语检察机关再接再厉,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吕祖善和王永明等领导也认为浙江检察机关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并对检察机关下一步工作寄予厚望。(记者范跃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