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雷锋郭明义有一句话发人深思,他说:“能帮一个是一个。献血对救他人生命有这么大的好处,自己又没有什么损失,我为什么不献?捐几百元钱就能改变一个孩子的命运,我为什么不捐?”这番话,道出了一名普通公民的慈善观。
郭明义言行一致。20年来,他无偿献血累计6万多毫升,相当于自身总血量的10倍;16年来,他资助过180名贫困学生;28年来,他工作的全部收入为29万元,仅能统计出的向希望工程、工友和灾区捐款超过12万元。郭明义的慈行善举,折射出普通公民的慈善价值和力量。
慈善是一种纯洁的精神境界。这种精神境界以道德义务为基础,乐善好施,不掺杂功利性的目的,追求的是精神的圣洁、奉献的愉悦。这就是真正的幸福!
对于什么是幸福?有各种理解。有人认为吃得好穿得好;有人认为腰缠万贯,财源滚滚;有人认为位高权重,可发号施令……郭明义却有不同的回答,他说:“做每一件好事,就有一股幸福感涌上心头。”“帮助别人改变命运,比啥都幸福。”这席话说明,做好事、献爱心、奉献社会本身就是一个不断追求幸福的过程。像郭明义那样,在社会上有许多普通公民助人为乐,扶贫济困,以奉献为荣,以做好事、献爱心为幸福。宁波市的“顺其自然”也是一个典型,11年来,这位匿名的慈善捐助者已陆续捐了近400万元。
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的祖先对“善”字的价值判断有三个要点。一是把善字看作“大”,《孟子》说:“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二是把善字看作“宝”,孔子说:“维善为宝。”三是把善字看作“乐”,宋人罗大径说:“为善最乐。”这三句话语,足见从善之高尚,从善之幸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今天,倡导发善心,行善举,献爱心,对于净化人们的心灵大有好处。
慈善,不是有钱人的专利,而是“人人可以慈善”。应该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这是爱心的展示,社会责任的担当。一名普通公民捐出几百元助学,与一名富人捐出几百万助学款,价值一样大,意义也同样深。郭明义的崇高,就在于他献出了全部余力,节衣缩食,把生活享受降到最低,倾其所有帮助他人。这比行有余力帮助他人者,更有精神动力,更有感召力量。作为一个社会成员,如果自己没有“钱”去帮助他人,但可以尽自己“力”来帮助他人。目前,全省正在发展壮大的慈善义工队伍,其中的成员并不都是有钱的人,而多数是各行各业的普通一员,他们以个人的时间和精力,不图任何报酬,在助学、助困、助残、助老等方面做了大量好事。慈善义工们在无偿地帮助社会上困难群众的同时,也感受到人生的价值和幸福。
岁末年初,一场“送温暖”惠民大行动正在全省各地展开。郭明义的慈善观,对于这项活动融入了新的含意:在“送温暖”的时候,要做到能帮一个是一个,而且尽量不要漏掉需要帮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