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近日,部分省、自治区市级检察院检察长分别来到所在省级院述职述廉并接受点评。
2010年12月29日,无锡、徐州、南通、泰州等四个市级检察院检察长到江苏省检察院述职述廉,并接受省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的点评。四个市院检察长述职述廉后,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进行了总结。他要求江苏省检察干警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开启江苏检察工作发展新征程;加强领导干部尤其是省、市院领导干部自身建设,做勤奋学习的模范、团结奋斗的模范、秉公执法的模范、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模范、勤政廉政的模范。
2010年12月31日,在河南省检察院机关会议室,来自该省漯河、商丘、三门峡、信阳等四个市级检察院检察长向省检察院作述职述廉报告,该省检察院9名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成绩,客观实在指出问题,语重心长地提出希望和建议。据悉,市级检察院检察长向省检察院述职述廉,在河南省检察机关还是首次。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最后寄语四位参加述职述廉及全省各级检察长:一要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二要管好带好队伍,三要抓好检察业务工作,四要做廉洁从检的表率。
2010年12月29日,梧州、防城港、玉林等三个市级检察院检察长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此举在广西检察机关尚属首次。三位检察长分别报告了2010年以来本院和本人工作情况。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少康等院领导根据报告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就所分管工作,现场对三院的检察工作作出评议,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2010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出台《市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暂行办法》,决定从2010年起每年安排部分市级检察长向自治区检察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记者卢志坚秦刚梁洪通讯员刘立新)